琐事15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二十五日我在法兰克福登上汉莎航空LH720班机,次日晨抵达北京首都机场。一路上听到了无数次圣诞快乐,但是并未感觉到丝毫的圣诞气氛。飞机上坐在我左边的是一位法国学音乐毕业回国的女生,不算漂亮,可是也不难看。她右边的在乌克兰留学的小弟弟一路上都在试图跟她搭讪——当然也可能只是出于旅途的无聊想要找点话说——而这位女生也有一搭没一搭地回应着。坐在我右边的是一位在智利从事中医针灸的中年人,应该在四十五岁上下,长了一张让人不太记得住的脸,所以我现在已经不太记得住他的脸了。这位大叔很健谈,在我尚未坐稳之前就开始跟我聊天,以至于在九个小时的旅途中,我详细地了解了他在圣迭戈从医四年、从零开始学西班牙语、最终弄到永久居留许可和一大堆古董、现在正在衣锦还乡与家人团聚的路上这一传奇经历的来龙去脉。我对他善于高度概括性地总结自己的人生这一能力深表佩服,同时也非常仰慕他无论对哪国空服员都讲西班牙语的国际主义精神。到了北京之后我们互换了通信地址,我猜这是那个留学乌克兰的小伙子想和留学法国的小女生做但是没能做成的事情。我在某一瞬间真的萌生了去智利看看的想法,不过十年内大概是不太可能了。

窃以为第三航站楼有些大而无当,和我朝诸多标志性建筑一样,以壮观为卖点,可就是没法招人喜欢。当然这可能是某种“恨屋及乌”心理,不过我仍旧不太能理解为什么下了飞机要走那么远去搭三分钟轻轨然后再走那么远才能出关领行李。坐机场大巴到天津天环客运站,打车回家,一百二十块钱。天已经黑了,吃到我妈的炸酱面。

二十七日在家静养,二十八日我又回到了北京,坐了传说中的动车组,车型正好是ICE3。看着ICE被涂装成这个奇怪的样子有点不习惯,更不用提那恐怖的楷体“和谐号”三个字。不过真的是够快的,比以前的城际列车缩短了一半时间。到北京之后投宿于在北大念博士的初中同学宿舍里,我很钦佩这位同学念博士的勇气与毅力。他收养了一只流浪猫,起名叫双喜。双喜吃得很好,只是由于我的这位同学总是对她说一些不堪的话,做一些不堪的事,所以她没有尊严。我住在这位同学的隔壁宿舍里,和一个三十七岁的博士生在一起。这位博士生曾经在日本呆过很久,我们聊人生,聊理想,聊维特根斯坦,聊得很高兴。他睡觉打呼噜,在Mac Power Book上装了Windows XP,不过他是一个好人。

二十八日下午到晚上发生了一件重大的事情,就是我在现实世界中见到了舒克,cjPanda,Najja,和yupeng同学,in that order。一开始是我去某饭店找舒克和cj,彼此交换了圣诞礼物,然后我们去老诚一锅(东四北大街店)与Najja同学会师。Yupeng同学因为下班太晚珊珊来迟,不过最后总算还是到了。现在想想这个事件的意义非比寻常,因为这四个人是我二〇〇九年除去Priscilla和公司同事之外最经常交流的几个人的子集,在年末的时候大家居然能克服时间和空间的障碍,凑到北京见一面,吃一顿羊蝎子,在寒风中躲进西单某麦当劳里喝热饮,然后在地铁站里告别,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可是这么重大的事,我居然在带了相机的情况下连一张照片都没拍。Najja同样带了相机,同样没有拍。也没有人提醒我俩要拍。这真的很神奇。也许是因为气氛太热烈,也许是因为我又犯了矜持的毛病。下次不能这样了。

二十九日上午我见到了Wonderfulmore同学,这是我们二〇〇六年大学毕业之后的第一次重聚。时间似乎并未在我们两个人身上留下任何痕迹,好像转身就可以回到四年前白天上课吃饭晚上组队副本的场景里。中午去逛了中关村,买到凌波丽模型一个,下午去西单图书大厦,买到了牛津通识读本的双语版,居然只要18块钱一本。然后参观国家大剧院。晚上则见到了Halfyoyo学姐,她大我两届,是我在学校广播台的同事。然后我们又一起见到了Max1026同学,他大我一届,是我在学校网站的同事。Yoyo有了男朋友,Max已经结婚了。

三十日去某公司见了高中同学Lilian,那天正好是她的生日。然后去对外经贸大学见了高中同学Butter,她留校当了辅导员,我在她的办公室里呆了一会儿,目睹了她跟一个学生周旋。而她昨天分明也不过是个学生。不由得感叹,长大后,她就成了她。晚上我伙同Wonderfulmore及同样是大学同学的Aeneas去吃了人生最好吃的一次火锅。我不怎么喜欢吃火锅,不过那顿火锅吃得别开生面。吃完之后我又回到北大,收拾好东西,告别我的初中同学,从北京大学开始坐地铁一路折腾到四惠,打个黑出租七绕八绕,最后抵达了Max1026的家。嫂子已经睡了,我和Max两人轻声聊了一会儿,我也在沙发上睡了。

三十一日再次奔赴机场,飞赴新加坡。国航CA969,飞机是波音767-300。我右边是舷窗,左边是一个穿牛角扣红色格纹外套,宛如白玉雕成的美眉。坐在美女身边令人呼吸困难,飞机又晚点,停在跑道上等了一个小时,非常煎熬。起飞之后我终于忍不住跟她搭话,得知她在新加坡念书,我问她学什么专业,她愣了半天,回答:我还在念初中。忍不住悲叹我上初中的时候怎么没有发育得这么好的美眉啊,肤若凝脂,星眸点漆,樱唇绽红,长发如瀑。可惜接下来两人基本就没话说了,她显然不控大叔,我也不知道现在的初中生都玩什么,更何况是新加坡的初中生。总之接下来的时间里她摆弄她的iPod mini,我摆弄我的iPod touch,就这么过了六个小时。

抵达新加坡的时候已经是十点四十多,我在座位上脱掉外套和毛衣塞进背包里,一出机舱就感觉到新加坡的热与潮湿。这个国家的月平均气温是一条直线,天气预报在这里想来是悲剧一般的存在。自动扶梯上贴着醒目的提示:靠左行走。传说中的靠左行走!哇哦!

入关的时候要填一张莫名其妙的Disembarkation Card,正面无非是姓名地址证件号码之类,翻过去一行硕大的英文红字写着:律令携毒入境者死。

又在领行李的地方等了半小时才看到自己的箱子,拎着它走出机场,呆头鹅似的四处张望。穿着短袖短裤和拖鞋的Priscilla冷不丁斜刺里出现在我的眼前,像做梦一样。她带着我去坐MRT,我在上面换了鞋子。然后就过了午夜,二〇一〇年就这样在捷运上降临了。当晚住在一家叫做CityBackpackers的青年旅馆,第二天换到Hotel Bencoolen。

一月一号去了动物园,看到狮子长颈鹿犀牛,传说中的马来貘,以及,呃,白虎,literally。然后去买了短裤、人字拖换上,总算没那么热了。晚上吃了很多好吃的。

一月二号上午去了China Town,又名牛车水,我其实一直很奇怪一个华人有七成的城市国家怎么会有China Town这种地方,想必是历史上华人没那么多的时候留下来的。下午去了圣淘沙,是新加坡大岛南面的一个小岛,海浪沙滩,标准的休假去处。两个人坐在沙滩上喝啤酒聊天,看海景,很惬意。晚上又吃了很多好吃的。

一月三号先是在网上订了Avatar 3D版的票,然后去逛乌节路,感觉很震撼。这是一条疯狂的血拼路,造型各异的现代化高楼里堆满商店,我能说上来的那些个世界级名牌都看到了,店还都不是一般的大,印象比较深刻的是两家香榭丽舍旗舰店规模的LV彼此相隔不到两百米,在欧洲通常很不起眼的MIU MIU有一家富丽堂皇得令人诧异的大店面。另外还有不少只有Priscilla能如数家珍的牌子,我就只有学习的份了。最终我在Takashimaya商场楼上的纪伊国屋书店里买了一套赖明珠翻的《1Q84》,在一家叫画友的美术用品店里买了一套Copic自然灰系列马克笔;Priscilla则在Ferragamo买了一只发卡。我们心满意足地来到邵氏大厦的影城,买了爆米花和可乐,看了Avatar。真是一部好电影,虽然尚未到改变人生观的地步,但绝对是一部好电影。晚上再次吃了很多好吃的。

一月四号天气比较阴,所以很舒适,早上去参观Esplanade剧场,然后绕过港湾,去看了新加坡的标志,会喷水的鱼尾狮。Priscilla说路边咖啡店的咖啡都难喝得要死,只好去了星巴克。晚上则见到了阔别五年、毕业之后就去了新加坡工作、给Priscilla帮了很多忙的Tintin学姐和她男朋友,一起吃饭,然后四个人躲在车里参观了芽笼红灯区……

一月五号去了Funan DigitaLife Centre,一栋贩售电子商品的大厦。那里和Sim Lim Square都可以算是宅男的天堂,geek的乐园。从相机到游戏机,从集成电路到HiFi,应有尽有,而且很便宜。以苹果电脑而论,几乎大厦的每一层都有一家授权经销商,算上退税,比德国便宜200欧元还要多。我在这里认真地考虑了一番要不要提一台iMac回去,但是考虑到风传最近德国政府财政吃紧,海关查得非常严格,加之那个东西体积也不算小,携带总是不太方便,遂作罢。晚上最后一次吃了很多好吃的。

一月六号飞回国,本来是早上九点半的飞机,结果七点半到机场却得知飞机推迟两个小时起飞。飞回国内已经是晚上六点多,折腾回家已经是十点。

总结此次新加坡之行的若干印象:

  • 天气真热。太阳基本上是在头顶直射,上午基本没法在户外呆着。空调就像欧洲的暖气一样是生活必备品。好处是一年四季都不用换衣服。所以看到店里的“换季”打折会觉得很荒诞。
  • 数码单反的普及率很高,到处都有人拿着,虽然我觉得这个城市其实没啥可照的。公车上有大幅的尼康广告。
  • 人们热爱购物和饮食。几乎市区所有的地铁站都直接修在商场底层,出来就是一堆商店或者小吃店。据称几乎没有人在家做饭。
  • 公众交通便捷,出租车也很便宜。大街上日本车的比例非常高,来来往往都是日产,本田,丰田,日产,本田,丰田。自始至终只见到过不多于十辆欧洲牌子。
  • 有几乎全世界各地的美食。虽然stracciatella冰激凌的味道非常奇怪而且居然没有巧克力在里面,咖啡的味道也差,但是谁要吃那个啊,重庆凉粉和盐酥鸡才是王道。榴莲的味道有点恶心。
  • 处处皆罚款,吃口香糖罚800,吐痰500,扔垃圾500,喂鸟200,跨越轻轨站台上的黄线500,跳下轨道的话2000。1 Singapore Dollar = 0.5 Euro = 5 RMB。
  • 马来语是新加坡的官方语言,但是没什么人说。英语是通用语言,但是被严重本地化了。中文的状况也同样很烂,电视上播个问答节目,“有条不紊”四个字,没有一个嘉宾能认全。
  • 生活节奏很快,声音很嘈杂。

此次旅行的一些照片见flickr: http://www.flickr.com/photos/lonelyfox/sets/72157623097383905/

回到家之后静养九天,去了趟塘沽,正赶上海门大桥升起来,被堵在桥头,等待七艘货轮从结冰的海河里依次穿过桥下,足足等了快一小时。又去了两次市区,见同学兼逛街,第一次买了一只诺基亚N5000,第二次买了一堆书,两本Oracle,两本日语,还意外地遇到一本好书,《中国印刷术的发明及其影响》。天津图书大厦变得令人吃惊地破烂,以前计算机类书籍占到第五层的五分之一,现在明显变少了。在家呆着的每天我爹妈都给我做好吃的,包子饺子锅贴酱牛肉千层饼拉条子凉皮葱油饼地三鲜。还喝了很多好茶。跟爸妈讨论将来的生活问题,没有什么满意的结论,不过他们对我的决定似乎也不是很抵触。

新年了,好好生活吧。我爱你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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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数格

【按】翻出一篇陈年草稿,写的都是学德语时的种种感触,可惜大多只有只言片语,现在已经不记得当初在想什么。只有一篇比较完整的,修葺一下发上来。感觉以前还是挺有激情的,好像学德语的过程处处可见思维的差异,一面试图理解另一种组织思维的方式,一面又比照这种组织思维的方式与我既有的有何不同,隐隐认为这是某种更深层次的culture shock。

后来变得渐渐没那么兴致勃勃,可能是大脑已经重新整理过,不再觉得自己固有的语言使用方式就是“正统的”,所以面对差异的时候,也不再有什么去仔细对照的念头……


拿什么拯救你,我的性数格。德语语法所谓“性”,指单词的“性别”,是一种对于名、代词词的分类。“数”即单数和复数,与英语的概念一致。至于“格”,指的是名词或代词在句子中所扮演的语法角色。

德语初学,最大的WTF就是词性。我的意思是,词性不仅仅会带来WTF,它本身就一个WTF。词的划分,按照我认为合乎逻辑的方式来讲,一个词如果是指代某种雄性事物,比如“父”,那么这个词应该被归类为阳性(maskulin),如果是指雌性事物,比如“女”,就应该是阴性的(feminin),其余看不出明显性别的东西,应该归类为中性的(neuter)。但是德语的情况却并非如此,性别合乎常识的单词只占很少的一部分,有大部分的词性让人觉得困惑无比。最直接简单的WTF:『太阳』 - Sonne,是阴性的。月亮,或者说『太阴』 - Mond,是阳性的。这一性别划分让当时的我震撼不已,毕竟“maskulin”被翻译成“阳性”啊同学们,而现在居然告诉我太阳是阴性的,登时我朝几千年的宇宙观就这么被颠覆了。我的第一反应自然就是去问德语研究生MM老师为什么,MM老师眉头一皱道:你别管为什么,它就是这样的。看我一脸不甘,又补充说,Sonne是E结尾,所以是阴性。Mond为什么是阳性的,我也不知道。你别问为什么,你就先记住。

我很想告诉她,我有毛病的地方就在于搞不懂为什么的东西很难记住,否则我也不至于政治考得那么烂。但我想她大概也没兴趣,到最后也没说。类似的对话,在师生之间重复了几次,我终于明白这样的问题虽然很容易发现,却很难找到答案,教科书上也没写,久而久之,人们就失去了寻找答案的兴趣。而且若说一句话别人能听懂,又有几个人会去琢磨这话何以要这样说呢?更泛化一些,若一件事情已经“如是”了很久,会有几个人对于其“如是”的原由感兴趣呢?拿我认识的那几千个中文汉字来说,若被人问起“这个字为什么这么写”,我能答上来的又有几个?所以后来,吐啊吐啊的,我就习惯了记单词的时候记住词性,而不去想为什么。为什么“爱”(Liebe)是阴性,“恨”(Hass)是阳性?为什么“伊拉克”(Irak)是阳性,“土耳其”(Türkei)是阴性?更有甚者,为什么“头”的德语是阳性(der Kopf),法语是阴性(la tête),拉丁语是中性(caput)?每当脑中泛出这样的问题,我就会压抑自己强烈的WTF感和求知欲,默念研究生MM老师的箴言:你别问为什么,你就先记住。

直到很久之后,我又一次温习北欧神话时才猛然意识到,对于古日耳曼人来说,掌管太阳的是女神Sól / Sunna,而掌管月亮的则是男神Mani(罗马人从未真正征服过日耳曼人,所以去他的阿波罗和戴安娜),虽然后来这个民族不幸被天主教腐化了,但是这古老的神话遗迹却在语言中保留下来。如此一说我就渐渐想明白了很多事情,或许很古早的时候,一切名词分类都符合当时的逻辑,正确地使用词性,是一种仪式上和宗教上的政治正确。只是后来,保证逻辑正确的努力渐渐架不住新词汇和外来语的不断涌现,以及何谓“逻辑正确”这一概念本身的逐步演进,词性终于蜕化成了一种纯粹的语法现象,失去了最初的意义。时至今日,人们只能通过使用的规律,而不是通过内在逻辑来总结语法。

单词分单复这一特征,因为大家都学过英文的缘故,可能不是那么WTF,但是仔细想想,“I have two books”,明明说了“二”,为什么“书”还要变成复数呢?“Two books are on the shelf”,已经说了两本书,为什么系动词还要变成复数形式呢?(而且为什么要用系动词呢?)这个我始终想不通,只能解释为,每种语言都有其冗余的部分,每种语言冗余的地方不同,复数就是一些语言的冗余所在。泛泛来说,如果只看语法,汉语的冗余很少,但是如果只看书写系统,还有什么语言比汉语更冗余的吗?但是冗余总有其意义的,如果汉语的书写系统承载了文化,那复数连同其他屈折特征想必也承载了别的什么东西。

具体到细节上而言,对照英语复数构造模式的相对简单,德语复数之WTF还在于其规则繁多。先照抄一段Wikipedia好了:

德语的众数

德语和英语一样,多数名词具有单复数之别,而且德语名词有性和格的区别,做为一种屈折语,德语不同性别和格的复数变化也是不同的,在德语的单音节且为阳性或中性的名词中,除了在结尾加"-e"或"-er"以外,若名词含有a、o或u这三个母音,则此三个母音通常须进行变音,a在此些名词的复数形变为ä,o则变为ö,而u则变为ü,如Buch(意即“(一本)书”,中性名词)的复数形为Bücher(意即“(两本以上的)书”);而阴性名词,多在结尾加"-(e)n"变为复数形,而词干通常不变音,如Frau(意即“(一名)女人”,阴性名词)的复数形为Frauen(意即“(两名以上的)女人”)。

实际上德语名词复数的变化情况远比这几条规则复杂。一方面是因为德语的标准书面语同时吸收了高地德语和部分低地德语的规则,另一方面也由于德语不断受外来语影响,导致复数变化同时存在几套不同的体系。

一般的德文辞典都会逐个给出名词的复数第一格(主格)形式,因为德文是无法像英文或法文那样,凭有限条语法规则穷尽绝大部分名词变复数的情形的。

至于名词或代词的,指的是它在句子中的语义功能。汉语基本上通过词的次序变化来体现词的语义功能,德语则部分依赖于词序,同时却也依赖于改变词的写法(称为“屈折”,inflexion。来达到同一目的。举例而言,汉语中:

政府 公务员 纳税人

这句话,“政府”是主格,“公务员”是间接宾语或曰与格,“纳税人”做属格,“钱”则是直接宾语或称宾格。这些名词和代词不管处于句子何处,写法都不变,而如果改变词的位置,语义就会变化,比如“纳税人给公务员政府的钱”,意义是完全不同的。当然某些改动仍旧可行,为了维持原意,语法上必须做相应的调整,比如“政府把纳税人的钱给了公务员”。

可是在德语中,单词的格不同有可能会导致其冠词以及这一单词本身的变化。WTF的地方就在于,格的变化规则同时取决于单词的性和数,而且并不规则。比如上面这句话的德语版本:

Die Regierung gibt den Beamten das Geld des Steuerzahlers.

Die Regierung,“政府”,是阴性-单数-主格,所以冠词是die,单词本身无变化。Den Beamten,“公务员”,是阳性-复数-与格,所以冠词是den,单词后面要加n。das Geld,“钱”,是中性-单数-宾格,所以冠词是das,单词本身无变化。Des Steuerzahlers,“纳税人的”,是阳性-单数-属格,所以冠词是des,单词后面要加s。至于那个gibt,是动词geben“给”的第三人称单数形式。

对于理想的屈折语而言,因为每个词的写法已经确定了它的格位,所以句子的词序是可以随意变化而不至于影响语义的。可惜德语并不完全如此,简单来说,正确的句子必须保证动词在第二顺位并且遵守一些其他规则(这些规则属于中级WTF)来排列词序。上面这句话的词序是相对汉语来说比较随意的,比如:“Den Beamten gibt die Regierung das Geld des Steuerzahlers”,“Das Geld des Steuerzahlers gibt die Regierung den Beamten”,是语法上正确(好吧其实我也不确定是否完全正确)而且语义一致的句子,只是强调的重点不同。问题是,德语的格位屈折并不是正交的,也就是说,虽然要根据名词的性数格来改变冠词和词尾,但是单凭冠词和词尾变换却并不足以看出名词的性数格。举例而言,der 这一冠词可能是阳性单数主格,也可能是阴性单数属格或者与格,还可能是阴阳中复数的属格……

读到这里,如果您头还没有晕掉的话,那真是应该试试学德语。回想那个德语暑期班,其实从学完语音到结束,我根本就一直在做两件事:一,学抖舌头。二,与性数格彼此折磨。别的事情统统都心有余而力不足,甚至连动词变位都没有完全记得。翻开一本语法书,性数格这一块通常都是一大堆表格,所谓“学德语”这一行为之起始阶段,除去发音、基础词汇和寒暄用语,其余全部内容其实就是通过某种办法把这些表格记住,否则其他全都无从下手。当你若能最终完成这一壮举,可以迅速而自信地回答出中性单数属格零冠词的名词前形容词应该是什么词尾,德语入门也就差不多完成了,可以开心地向另一堆WTF迈进。

在这里给德语初学者一个忠告,如果还有看到这里的初学者的话(说你呢,飞行员):当你想要买本语法书来仔细研究这些表格的时候,请注意语法书里四个格的排列顺序。由于某种神秘的历史原因,主格、属格、与格、宾格又被依次叫做第一格、第二格、第三个、第四格。这种命名方法并不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德语界的原创,应该是语言学上流传下来的通称,但是仅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效管辖区域内被广泛使用[来源请求麦塔福克斯原创研究]。IMHO这种称法对初学者造成了很大干扰。使用这种命名法其实只有两个优点:一,可以让两个讨论德语的人之间的对话听起来更加牛逼一点,比如甲问乙:“为啥是Das Buch ist auf dem Tisch?”,乙如果回答“因为对于介词 auf 来说,表示状态而不是朝向的话,应该用与格而不是宾格”,听起来就没有“静三动四,duh!”来得牛逼;二,主格未必总是主语,属格未必总是表达拥有,与格并不总是做间接宾语,宾格也不总是做直接宾语(这听起来也是很WTF的事情不是吗),此时用第一、二、三、四格来称呼,可以避免名不符实的状况。但是,这两个优点无法抵销这种命名法的缺点,其中最严重的缺点就是总有语法书就把屈折表格的“语法格”这个维度按照一二三四的词序排列。这种排列方法相当不符合人的理解和记忆规律,最不常用的第二格排在第二位,仅次于第一格常用的第四格被排在最后,第一格与第四格的屈折方法相似,却被屈折方法同样相似的第二格和第三格分隔开来。(怎么样,这句话读着困难么?须知这就是“第一二三四格”这种称呼方法的精妙之处。)以定冠词为例,“经典”语法书是这样排列的:

第一格 / Nom.第二格 / Gen.第三格 / Dat.第四格 / Akk.
阳性 / Maskulinderdesdemden
阴性 / Feminindiederderdie
中性 / Neutrumdasdesdemdas
复数 / Pluraldiederdendie

看得出规律么?看不出来就对了,能看出来规律的话说明你琢磨了太久。这就是这种排列方法的恶心之处:唯恐德语还不够难。比较恰当的表格应该是这样的:

主格 / Nom.宾格 / Akk.与格 / Dat.属格 / Gen.
阳性 / Maskulinderdendemdes
中性 / Neutrumdasdasdemdes
阴性 / Feminindiediederder
复数 / Pluraldiediedender

大凡靠谱一点的语法网站都这样排列表格,比如Canoo.net的这个形容词做定语时的词尾变化表格。所以如果你计划买你的第一本德语语法书,请记得选择NADG这样的排列,查询和记忆会变得容易一点。

性数格的WTF,大致总结如此。其实随着时间流逝,随着语言的互相影响,随着经济的不断增长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德语会如英语一样,向着纯分析语的方向演进(看看人家瑞典语)。当Sino-American Alliance最终成立,人类大同,和谐社会实现的时候,德语一定也将随之消亡,只会在Summer Glau这样的人名里留下一点点遗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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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啁啾

爆粗口并非Rap的专利,卡农也不只帕赫贝尔会写。1782年,音乐天才沃尔夫冈·阿马德乌斯·莫扎特,结束他辗转萨尔斯堡、慕尼黑与巴黎间的颠沛流离,来到维也纳成为了一名先锋独立音乐人。透过一个偶然的机会,他与朋友参加了皇帝约瑟夫二世主办的《超级歌剧》选秀活动,经过海选与层层淘汰,最后终于以一部《搞了你的马子跟我走》[1]夺得冠军,获得了音乐制作人克里斯多夫·冯·格鲁克的赏识,被包装一番之后走红当时的流行乐坛。人生得意,莫扎特便与朋友们尽情欢乐,一起畅谈理想,醉酒放歌,想唱就唱要唱得漂亮,就算没有人为他们鼓掌。在这人生的欢愉中,莫扎特写下了一首唱出心声的歌——《舔我的屁股》[2]。

Rap讲究pitch,卡农讲究声部。六个声部轮唱,歌词就是一句:舔我的屁……快,快,舔我的屁……快,快。简单直白,后世Lily Allen一句fuck you very much也不过如此。似乎觉得还不过瘾,莫扎特又补写了一首——《舔我的屁股,舔爽舔干净》[3]。

流行变古典,先锋变大师,低俗变高雅,萝莉变大妈。太阳底下,并无新事。

Mozart


  1. Die Entführung aus dem Serail,中文一般译作《后宫诱逃》。
  2. Leck mich im Arsch,wiki条目,附midi及iTunes试听地址。
  3. Leck mir den Arsch fein recht schön sau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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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啁啾时代的啁啾

昨夜与雷克斯协同写长S的故事到两点,今天早上又七点半爬起来,奔赴奥芬堡。久未谋面的奥芬堡下着细雨,细雨中我在火车站迎接了来自图宾根的客人。客人是我曾经转载文章的杨不风同学和他的三位同学。三位同学两男一女,有一位男生没有带护照。没有带护照的华人不幸遇到边界临检的结果就是被遣返回到德国境内,结果这位可怜的同学就不得不离开了我们,在斯特拉斯堡火车站外面见到了法国的阳光,然后坐上了法国的警车。目送警车远去,我与剩下三位同学噙着泪开始了斯特拉斯堡之旅。斯特拉斯堡一如既往地热闹熙攘,集市与大教堂,名店街与广场,都是走惯的地方,只是身边少了Priscilla,多少有点惆怅。惆怅化为力量,用双腿走遍了老城区,又折到欧盟议会。欧盟议会前飘着诸番旗帜,只是冷冷清清,像入夜的罗马斗兽场。绕着斗兽场走了一圈,我们高高兴兴地结束了法国边境一日游,回到了德国。

必须说,和读书人谈话感觉就是不一样。杨不风同学修哲学,来自浙江大学。美女同学修文化史,来自武汉大学。另一位帅哥同学修神学,来自北大。相形之下,我真是个粗鄙的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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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念菲利克斯君

【按】本文讲的不是那只猫。考虑到小心驶得万年船的古训,本文只用中文写成,除了菲利克斯·费德勒先生,其余人物均用化名。

菲利克斯·费德勒先生是公司数据库小组仅有的两个成员之一,一九七八年生,在公司工作了三年半。一个月前他给信息技术部门的所有同事发了一封电子邮件,告诉大家他两个月前已经提交了辞职申请,离开的时间确定为十月九号。这让大家觉得很突然,但是并不惊讶。

公司的创始人是旅行社发家,致富之后,建立了一家市场数据公司。一开始只做数据收集,工作量不大,某现已过气的国际商业机器公司系统即可全部搞定,网站也全都外包给别人做。后来公司渐渐发展,开始拥有自己的信息技术部门,而如果除去当时主管硬件、后来成为部门经理的米克·贾格尔先生,其时第一个、也是唯一一个部门成员,是科特·科本先生,他当时的头衔是“在线开发人员”。科特陆续开发了公司的若干网站,数据库用的是慕尼黑某软件公司的产品——后来被升阳电脑收购的那个免费数据库,那时还名不见经传,虽然现在名已不见经传的,是那个慕尼黑的软件公司。

后来创始人将公司的娱乐市场数据采集及处理业务剥离出来,作为与德国一家消费市场研究企业的联合投资,成立了我现在任职的这家公司。继而信息技术部的人渐渐多起来,对于数据库的要求也渐渐高起来。科特决定转向甲骨文数据库,问题是他没有任何相关经验。公司于是就聘请到了沃尔夫冈·阿马德乌斯先生,“指导”科特设计数据仓库,而差不多就是那个时候,菲利克斯君也加入公司,成为在线开发小组的人员。沃尔夫冈先生做了一个很有趣的设计:将数据仓库的主体分为结构完全一致的两块,甲和乙,但是甲拥有百分之八十的资源,乙只有百分之二十。不需要进行数据导入时,甲在线,乙离线,查询速度很快。需要进行数据导入时,甲离线进行数据导入,乙上线,查询速度变慢,甲导入完毕后重新切换上线,然后再将数据导入离线的乙。这个设计看似巧妙,实则于运行一段时间之后就会出现弊端——导入过程需要重复两次,耗时太久,出错几率增高,总有一部分资源被闲置,神谕的优化器无法完全工作,等等。大概是看到了自己的设计必将失败的凶兆,或者对面山头实在太过青绿的草色,沃尔夫冈先生后来离开了公司。在他离开之前,因为数据库部分问题重重,菲利克斯作为当时唯一有一些数据库背景的开发人员,也随之加入了数据库组。

背景介绍完毕,时间快进到二零零八年。在二月底的面试中,我已经认识过科特·科本先生,对他的印象是一位有着啤酒肚的摇滚青年。而愚人节我第一天上班时科特因病在家,米克大叔只是简单地指着菲利克斯君说,这是菲利克斯,数据库组的。我与菲利克斯握过手,敬畏地看着这个栗色头发几欲及肩,绿色眼睛咧着嘴笑的瘦高男生,喃喃地说,我很荣幸。从一楼到四楼,米克·贾格尔带着我拜过公司的各个山头,才让我回到座位上坐定,开始了我的职业生涯。那时我只是一个在大学里写过几行爪哇代码,无聊时喜欢鼓捣超文本链接语言和层叠样式表的毕业生,尚不知道“蛤蟆”软件为何物,也不知道什么是商业智能、索引优化和共享池缓存。甲骨文数据库对我来说是不折不扣的神谕,菲利克斯君在他的电脑上摆弄什么,我毫无概念。这种感觉很恐怖,我的意思是,作为一家以数据处理为主要业务之公司的一个试用期员工,我发现在那些简单到爆炸的表格标签和等宽文本文件之间,我对公司核心的工作原理和业务流程一无所知。

更恐怖的事情还在后面。我发现其实不止我,整个公司真正在细节层面上了解核心流程的只有两个人,而这两个人各自只知道一半。对于另一半系统在做什么,一方面因为两者是截然不同的世界,另一方面因为自己这一半的业务已经足够让人焦头烂额,两个人都毫无了解的兴趣。极端情况下,两者之中的任何一个若因某种不可抗力不幸挂点,公司就会陷入混乱,如果两者同时挂点,公司就可以解散了。信息技术部门没有任何文档,规范,指导原则之类的东西存在于公司里,大量的德·发科托(实质性的)和阿德·霍克(特定目的)解决方案散落于运行了许多年的壳脚本、报表程序生成器语言和存储过程中,其中许多已经因为岁月的流逝而变得神秘,超越了人类理性理解能力的范围。信息技术部门的产品是公司几乎所有利润的来源,但是公司的领导者对于信息技术部门提出的要求却始终视而不见——科特先生连续数年提出过参加神谕数据库的培训申请,都被管理层搁置。科特先生自嘲地在墙上印了两张甲骨文软件的证书,一张写着:科特·科本,甲骨文官方认证之神谕混乱协会成员;另一张则是:世界上首个由无证驾驶的巴士司机所设计的数据仓库。相比之下,楼下负责卖产品和客户沟通的市场部门,却可以得到他们想要的一切。

所以我入职之后同样没有得到任何公司内部的培训,也就成了顺理成章的事情。我不得不每天阅读八小时源代码,试图理清其中的脉络。但是许多时候我觉得自己孤立无援。科特·科本先生患有糖尿病,加上工作压力过大,脾气喜怒无常。高兴的时候我问他,他会做出简单的解释,不高兴的时候我问他,他只会告诉我不要管了,由他来搞定。我无可奈何,只能继续自己研究。某一天这样的事情又一次上演,在我去厨房倒咖啡的间隙,菲利克斯从后面跟上,叫住我,告诉我有什么数据库方面的问题也可以问他。

从此菲利克斯开始充当了我的导师角色,或者说,亦师亦友。从事过信息技术行业的同学应该明白,面对意大利面条式的混杂代码,来自知情者一两句简单的介绍可以省去自己许多毫无意义的折腾。如果这过去的六个月我由菲利克斯省去的折腾可以物质化,想必应是立方秒差距的体积。对于我愚蠢的问题,他总是耐心解释,对于我擅长的东西,他也会不停追问。除去工作上的问题,他也会告诉我,念“昨天”这个词的时候不要学周围的人翘舌,他们那样念是因为那是本地方言,以及德国跟伊朗、阿富汗这些国家的关系比较缓和,所以民众对遭受恐怖袭击的担心并不高之类与工作无关的事情。米克大叔、科特、菲利克斯和我总会于周五下班后在厨房里喝啤酒闲聊,偶尔会升级到一起去城区的啤酒馆继续喝到深夜。这样的细节让我的存在感和社交技能得以延续发展,没有蜕变成一个彻底的宅男。后来有一天我在看拍卖网站,菲利克斯问我想要买什么,我说我想把自己的尼康相机卖掉。菲利克斯说他也对摄影颇有兴趣,我们就此讨论了几天。最终菲利克斯决定买下我的相机,我也很高兴我的尼康可以托付给一个认识的人。菲利克斯说零五年他曾经作为背包客走过新马泰,希望今年可以有机会带着这台相机去别的地方。当时我只是简单地将其理解为一个愿望,没想到他其实已经是在打算离开公司之后将要做的事。

临走前的一周菲利克斯集中精力对付他最后的若干任务之一,将日本的销售数据导入神谕。鉴于我来自天朝,有远东语文识别能力,组织上安排我协助他将日本方面的工业标准编码转为通用字符集。这一工作远没有我想像的轻松,细节上的问题总是会出其不意地绊倒我们,而且科特·科本碰巧去希腊渡假,菲利克斯必须将他的承担过来。我们两个每天都在办公室里呆到接近八点钟,离开的时候公司连清洁工都下班了。但是这一周我过得非常充实,每天都能学到新东西,不仅仅是技术上的。菲利克斯到最后也认识了片假名若干,一起去中餐馆吃饭的时候还指着墙上的日文菜单说,卡塔卡纳。

到周一,那个项目终于完事大吉。开完碰头会,科特·科本拉住我,问我可否去给菲利克斯君集资,买个小礼物。我说当然可以,信封和卡片在哪里?科特·科本说我们还没有准备,让我先去把付了钱的人名都记下来,买了卡片再补上。我心中狂奋特,但还是答应了下来。收下五欧元,记下两个人名之后,哥特美眉让我去找公司老板的秘书解决一下卡片的问题,我依言前往,结果两个秘书都只有生日快乐和葬礼的卡片。正没理会处,秘书之一决定上网找图片自己印在卡纸上,问我能否代为信息技术部门想一些什么有特色的东西写上。我想了想,写下了:选择 星号 从 主干表 哪里 曲目标题 类似 再见。

再见,再见。周三下班又只剩我和菲利克斯两人,索性又跑到厨房喝酒。周四下班的送别会上,那张硬卡纸背面已经布满了签名,科特·科本把它封塑,然后送给了菲利克斯。大家都来了,吃吃喝喝,说说笑笑,然后又都离开。到最后剩下我、菲利克斯、科特·科本、圣-洛朗和苏珊·卡尔文。喝到十一点,啤酒都没了,苏珊回家,科特情绪崩溃。我们四个向市中心进发,菲利克斯问我可知道哪个酒吧还开着,我说,我家门口那个。

我们在我家门口的皮埃尔酒吧喝到凌晨两点。老板说,听你们说话都是搞计算机的么,在哪里高就?我们说哪哪哪。老板说,哦,可认识米克·贾格尔先生,他是我的老朋友?我们绝倒,说那是我们的领导。老板说为什么从来没见过你们?菲利克斯指着我说这要怪他,他就住在酒馆对面,可是直到今天才带我们来。老板说那以后可要常来,我们几个相视而笑。三点钟,四个人终于都趴下了,菲利克斯决定去我家睡觉,科特则执意要回家,让我指给他奥古斯都广场在哪里,他打电话给媳妇,让她来接他。我不放心他,就远远跟着,盯着他一路踉跄蹒跚兼调戏路人,最后一屁股在奥古斯都的公车站长椅上坐下。过了几分钟她媳妇开车来了,我才折回到家里,腾出别人丢家具时捡来的床垫,将一个月想洗却都忘记洗的床罩套上,让菲利克斯睡下。

周五九点我们醒来,挣扎着去公司上班。我浑身脱水,关节剧痛,菲利克斯却像没事人似的,直到中午才声称自己有轻微的头痛。下午他开始收拾东西,留给我一张过两小时就会失效的名片,一支印了超文本处理器语言图标的圆珠笔,和一副只有一个耳朵出声的破耳机。我不忍面对送他抱着盒子上车的场面,早早与他道别,逃回家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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