慕尼黑

由于阿尔卑斯山北侧吹下的燥热焚风(Föhnwind),阴雨天气很难在巴伐利亚州落脚,晴朗通透的蓝天白云,总是主导着这个德国面积最大也最为富庶的联邦州。正因如此,巴伐利亚州的旗帜才是蓝白相间,巴伐利亚马达制造厂,也就是宝马公司,才会有那样的logo。

Munich & Alps HDR
阿尔卑斯山的焚风吹散天际的乌云 / 摄于慕尼黑新市政厅塔楼

巴伐利亚人的性格或许也是受到这样的天气影响,不似德国其他地方的人那样保守而阴郁,而是多了几分爽朗和自由——须知曾经普鲁士治下的北德意志联邦旗帜颜色是黑与红,铁与血。只可惜一百四十年前,那个曾经的巴伐利亚国王路德维希二世,在普法战争之后拱手将普鲁士威廉一世推上德意志帝国的王座,巴伐利亚才成为了德国的一个邦,直到今日。除了这桩赔本生意,路德维希二世得以留名于世,更主要是因为他修的一座城堡。


Neuschwanstein
新天鹅堡 / 作者:jeffwilcox

在迪斯尼之前,完全从审美而非实用性角度出发所设计的城堡,也许并不只有新天鹅堡一座,但新天鹅堡想必是最为著名的一座。不过德国人自己似乎并不怎么热衷于这座城堡,我出发前向同事提起行程,做了十几年神谕开发的老头呵呵一笑,说:那地方是日本人的。我去时也许是因为时间太早,尚不觉得,进去之后参观完出来,才看到果不其然,停车场里一辆又一辆巴士驶来,成群结队下车拜山头的,都是衣着光鲜,表情呆板的东洋人。新天鹅堡在早逝的国王心目中从来不应该对公众开放,而是他臆想中自己作为一个中世纪国王之禁脔。可惜他到死都没有看到城堡的所有房间完成装修,而这个金玉其外的半拉子工程在他死后不久就对公众开放,一直延续到了今天。讲解员MM和蔼可亲,德语略带着有趣的巴伐利亚口音。城堡内部说实话其实没什么可看的,仅以奢华而论,也就是我朝穷困县的一座政府大楼水平。看来在挥霍民脂民膏这方面,德国人从古至今都很逊。

路德维希2的阳台
新天鹅堡中王座厅窗外的景色

后来我就去了慕尼黑,一路上白雪覆盖的丘陵与丛林,映衬着远处的山岩,美不胜收。

副驾驶最好看风景

慕尼黑是个有活力的城市。青年旅馆的前台mm会说日语。宝马博物馆的售票处中文告示缺几个字。入夜之后在Hofbräuhaus里喝到酩酊。夕阳西下中在奥林匹克公园里走到腿断。被冠以“德意志”这个头衔的博物馆居然只有自然科学和工程方面的展品——这是一个怎样的工程师民族啊!

不过我还是觉得科隆更好。也许是因为去科隆时是个夏天。也许是因为科隆与这座百万人的村庄相比更像个城市。更有可能的是,虽然这是Priscilla来过的城市,而我仍旧在因为未能与她同来而感到遗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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琐事16

小时候我家住在兰州,而且因为父母都是化工厂的工人,实际上是住在兰州的郊区。我爸爸还小的时候,奶奶就已去世,而我出生之后未满一岁时,爷爷也去世了。所以大周末的时候我们三人常常会去姥姥家住一晚,春节的时候,也肯定都会去姥姥家过年。姥姥家离市区比较近,我们总要坐大概两个小时的公共汽车才能到。大部分时候是我和妈妈周六去,然后周日再回家。

那时候老人们的身体还不错,姥爷是个钓鱼爱好者,经常骑车几十公里往返,带回来几条跟我差不多高的鲶鱼。姥姥腿脚也还利索,会给我做很多好吃的,还会带我去楼下的公园玩。姥爷和姥姥非常重男轻女,有三个儿子,一个女儿。因为儿子多,对女儿就不太在乎。我妈妈总是回忆说,小时候哥哥弟弟们都吃完了饭,才能让她去看看锅里还有没有剩的。自然也没有新衣服这种概念,都是穿兄弟们打了补丁的旧衣服。被教训起来也是毫不留情面。后来连爸爸妈妈的婚事,姥爷也是很反对,因为他是根正苗红的贫农出身之解放军师长,我娘好歹也算个高干子女,而我爷爷却是个地主,我爸爸还没有娘,看起来家教不良。爸妈结婚之后,老丈人家和女婿的关系也很紧张。不过事情的发展总是很戏剧性的:后来长子生了个孙女,次子也生了个孙女。我妈排行老三,生了个儿子。于是我父母回姥姥家的时候,待遇就略微提高了一点;而最终我的小舅舅也给二老生了个孙女。我爸爸说,我表妹降生的那个周末,他带着我去姥姥家,一进门就感觉到气氛有微妙的变化。他们两人在姥姥家的地位,从此得到了彻底的改善。后来我渐渐长大,也感受到了姥姥重男轻女,我和姐姐吵架,姥姥总是向着我。我不高兴,就会得到软语相劝,我承认错误,就会被欣然原谅,而我姐姐就会被冷落和痛批一顿,respectively。我年幼的ego被严重地膨胀了,现在想起来,愧对我姐。

我姐总是带着我去吃好东西,打游戏机,逛街。我妈说那还不是你姥姥给你十块钱,你姐就赶紧想办法沾你的光一起花掉。我说这也是不错的事情啊,至少我也吃到了好吃的,玩得很开心,而且最重要的是我一个人想出门是不可能的,必须我姐带着。第一次打电动就是我姐带我。还有第一次去有迪斯科的溜冰场也是。过年自然更要一起出去放炮。小时候我怎么那么喜欢放炮呢,两口袋里揣满拆散的大地红,炸翻一切路上能见到的空罐头和啤酒瓶。用彩明珠当机关炮,表现出严重的攻击性。如果不是我姐劝着我,也许早就把自己的眼睛炸瞎了。

后来到了九三年,我十岁。姥爷身体不如以前了,姥姥也渐渐地足不出户。爸爸妈妈申请了去天津建设新化工厂的名额,直到批下来才告诉姥姥和姥爷。好像也是被阻挠了一阵子,不过父母还是毅然决然地决定要搬家。我停了学,被放在姥姥家一个礼拜。他们包了一个集装箱,所有的家当都装进去运走,于是当我再回到家时,家里已经什么都没有了。然后三个人和其他十几个一起调动去天津的人坐在火车上,花两天三夜坐到天津。天津大港那时候还是个很荒凉的地方,我们在一个小宾馆里住了几周,等集装箱到了,才搬进公司分的新房子里去。那是个新建的家属区,周围什么都没有,站在阳台上向东望去,只能看到无边无际的鱼池和芦苇荡。九四年第一次没有在姥姥家过年,觉得很新鲜。从兰州来的五六家人都是在天津举目无亲的状态,所以就凑在一起,包饺子,看春晚。那时候我是多么地爱看春晚。

然后我独自回了一次兰州,大概是九五年。还是住在姥姥家,除此之外似乎也没什么别的地方可以住。姥爷的身体已经差得不成样子,瘦得皮包骨。姥姥也只能拖着一条不灵便的腿,在三个屋子和厨房之间慢慢地走来走去,照顾姥爷,张罗家务。去以前的家门口晃了晃,铁门紧锁着,我也没敢敲。然后回到天津,别人问我天津和兰州哪边好,我还是坚定地说,兰州。

后来又和妈妈一起回了一次,哪一年也记不得了,只记得是个冬天,发生了非常严重的不愉快的事情。妈妈哭着回了天津,那也是我最后一次见到姥爷。我高中的时候,姥爷去世了,好像是个冬天,妈妈自己飞回兰州去参加葬礼。后来我考上了大学,去长沙念书。大学二年级的时候,已经瘫痪在床的姥姥被接到天津,在我家住了一段时间。我从学校回来,看到躺在床上、一目失明、四肢枯萎的姥姥,抱着她痛哭了一场。后来姥姥被送回兰州,几年后在那里去世。妈妈就又回去了一次。而我再也没有回去过,而且似乎连回去的理由也就此断绝了五成。那时候姐姐在北京上学,还来过我家两次。后来她又去了广州。最后,大舅去世了,她就回了兰州,陪着我舅妈。那些年的春节都是三个人过的,仍旧去邻居家吃饭,不过散了席,终究是一家人过。零四年我离开家去学校,再回家时,自己住了两年的小房子已经被卖掉。零五年,我家搬到了另外一个小区,过去春节会在一起的人,也都分散了。全家团聚这个词汇曾经代表的盛景不复,我也早已不再觉得春节有什么意思。从家里有了一只56k的调制解调器开始,我似乎就宁可在大年夜等待网页的缓慢刷新,也不想去放炮或者看春晚。

零六年九月,我来了德国,到今天为止的四次春节,我都没有和父母在一起过。我甚至不太记得前三个春节我都在哪里,做什么。哦,零九年一月二十六日,正月初一,我上午监考,下午跑去海德堡面试。我记得这件事并不是因为它有多令人难忘——虽然它的确比任何一场春晚或者任何一顿饺子更令人难忘——而是因为我写了blog来记录这件事。你看blog是多好的东西,有助于我在这永远没办法理清头绪的人生里刻舟求剑。遗失的春节是没办法找回来的,虽然主观上我没有什么找回来的愿望,我仍旧希望明年可以不必再遗失。

这个二月,德国一直在下雪,从早到晚,硕大的雪片纷纷而落,无休无止。大年初一那天,我出于无聊,决定去附近的一个水库转转。水库在黑森林腹地,联邦大道500号转州道83号,30分钟车程。天气阴霾,一路上在山间旋绕。路过热闹的滑雪场,满是兴高采烈的大人带着一群孩子。你说我要是也有个兄弟姐妹多好呢,不至于独自在外冷冷清清,父母在家也是冷冷清清。

let it snow

回家的路上终于出了太阳,银装素裹的林木,和掩映在山间的村庄屋顶,都罩上一层金色光辉。可惜美景只有一瞬,五分钟之后,那个铅灰色的德国天空又回来了。

大家春节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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琐事15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二十五日我在法兰克福登上汉莎航空LH720班机,次日晨抵达北京首都机场。一路上听到了无数次圣诞快乐,但是并未感觉到丝毫的圣诞气氛。飞机上坐在我左边的是一位法国学音乐毕业回国的女生,不算漂亮,可是也不难看。她右边的在乌克兰留学的小弟弟一路上都在试图跟她搭讪——当然也可能只是出于旅途的无聊想要找点话说——而这位女生也有一搭没一搭地回应着。坐在我右边的是一位在智利从事中医针灸的中年人,应该在四十五岁上下,长了一张让人不太记得住的脸,所以我现在已经不太记得住他的脸了。这位大叔很健谈,在我尚未坐稳之前就开始跟我聊天,以至于在九个小时的旅途中,我详细地了解了他在圣迭戈从医四年、从零开始学西班牙语、最终弄到永久居留许可和一大堆古董、现在正在衣锦还乡与家人团聚的路上这一传奇经历的来龙去脉。我对他善于高度概括性地总结自己的人生这一能力深表佩服,同时也非常仰慕他无论对哪国空服员都讲西班牙语的国际主义精神。到了北京之后我们互换了通信地址,我猜这是那个留学乌克兰的小伙子想和留学法国的小女生做但是没能做成的事情。我在某一瞬间真的萌生了去智利看看的想法,不过十年内大概是不太可能了。

窃以为第三航站楼有些大而无当,和我朝诸多标志性建筑一样,以壮观为卖点,可就是没法招人喜欢。当然这可能是某种“恨屋及乌”心理,不过我仍旧不太能理解为什么下了飞机要走那么远去搭三分钟轻轨然后再走那么远才能出关领行李。坐机场大巴到天津天环客运站,打车回家,一百二十块钱。天已经黑了,吃到我妈的炸酱面。

二十七日在家静养,二十八日我又回到了北京,坐了传说中的动车组,车型正好是ICE3。看着ICE被涂装成这个奇怪的样子有点不习惯,更不用提那恐怖的楷体“和谐号”三个字。不过真的是够快的,比以前的城际列车缩短了一半时间。到北京之后投宿于在北大念博士的初中同学宿舍里,我很钦佩这位同学念博士的勇气与毅力。他收养了一只流浪猫,起名叫双喜。双喜吃得很好,只是由于我的这位同学总是对她说一些不堪的话,做一些不堪的事,所以她没有尊严。我住在这位同学的隔壁宿舍里,和一个三十七岁的博士生在一起。这位博士生曾经在日本呆过很久,我们聊人生,聊理想,聊维特根斯坦,聊得很高兴。他睡觉打呼噜,在Mac Power Book上装了Windows XP,不过他是一个好人。

二十八日下午到晚上发生了一件重大的事情,就是我在现实世界中见到了舒克,cjPanda,Najja,和yupeng同学,in that order。一开始是我去某饭店找舒克和cj,彼此交换了圣诞礼物,然后我们去老诚一锅(东四北大街店)与Najja同学会师。Yupeng同学因为下班太晚珊珊来迟,不过最后总算还是到了。现在想想这个事件的意义非比寻常,因为这四个人是我二〇〇九年除去Priscilla和公司同事之外最经常交流的几个人的子集,在年末的时候大家居然能克服时间和空间的障碍,凑到北京见一面,吃一顿羊蝎子,在寒风中躲进西单某麦当劳里喝热饮,然后在地铁站里告别,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可是这么重大的事,我居然在带了相机的情况下连一张照片都没拍。Najja同样带了相机,同样没有拍。也没有人提醒我俩要拍。这真的很神奇。也许是因为气氛太热烈,也许是因为我又犯了矜持的毛病。下次不能这样了。

二十九日上午我见到了Wonderfulmore同学,这是我们二〇〇六年大学毕业之后的第一次重聚。时间似乎并未在我们两个人身上留下任何痕迹,好像转身就可以回到四年前白天上课吃饭晚上组队副本的场景里。中午去逛了中关村,买到凌波丽模型一个,下午去西单图书大厦,买到了牛津通识读本的双语版,居然只要18块钱一本。然后参观国家大剧院。晚上则见到了Halfyoyo学姐,她大我两届,是我在学校广播台的同事。然后我们又一起见到了Max1026同学,他大我一届,是我在学校网站的同事。Yoyo有了男朋友,Max已经结婚了。

三十日去某公司见了高中同学Lilian,那天正好是她的生日。然后去对外经贸大学见了高中同学Butter,她留校当了辅导员,我在她的办公室里呆了一会儿,目睹了她跟一个学生周旋。而她昨天分明也不过是个学生。不由得感叹,长大后,她就成了她。晚上我伙同Wonderfulmore及同样是大学同学的Aeneas去吃了人生最好吃的一次火锅。我不怎么喜欢吃火锅,不过那顿火锅吃得别开生面。吃完之后我又回到北大,收拾好东西,告别我的初中同学,从北京大学开始坐地铁一路折腾到四惠,打个黑出租七绕八绕,最后抵达了Max1026的家。嫂子已经睡了,我和Max两人轻声聊了一会儿,我也在沙发上睡了。

三十一日再次奔赴机场,飞赴新加坡。国航CA969,飞机是波音767-300。我右边是舷窗,左边是一个穿牛角扣红色格纹外套,宛如白玉雕成的美眉。坐在美女身边令人呼吸困难,飞机又晚点,停在跑道上等了一个小时,非常煎熬。起飞之后我终于忍不住跟她搭话,得知她在新加坡念书,我问她学什么专业,她愣了半天,回答:我还在念初中。忍不住悲叹我上初中的时候怎么没有发育得这么好的美眉啊,肤若凝脂,星眸点漆,樱唇绽红,长发如瀑。可惜接下来两人基本就没话说了,她显然不控大叔,我也不知道现在的初中生都玩什么,更何况是新加坡的初中生。总之接下来的时间里她摆弄她的iPod mini,我摆弄我的iPod touch,就这么过了六个小时。

抵达新加坡的时候已经是十点四十多,我在座位上脱掉外套和毛衣塞进背包里,一出机舱就感觉到新加坡的热与潮湿。这个国家的月平均气温是一条直线,天气预报在这里想来是悲剧一般的存在。自动扶梯上贴着醒目的提示:靠左行走。传说中的靠左行走!哇哦!

入关的时候要填一张莫名其妙的Disembarkation Card,正面无非是姓名地址证件号码之类,翻过去一行硕大的英文红字写着:律令携毒入境者死。

又在领行李的地方等了半小时才看到自己的箱子,拎着它走出机场,呆头鹅似的四处张望。穿着短袖短裤和拖鞋的Priscilla冷不丁斜刺里出现在我的眼前,像做梦一样。她带着我去坐MRT,我在上面换了鞋子。然后就过了午夜,二〇一〇年就这样在捷运上降临了。当晚住在一家叫做CityBackpackers的青年旅馆,第二天换到Hotel Bencoolen。

一月一号去了动物园,看到狮子长颈鹿犀牛,传说中的马来貘,以及,呃,白虎,literally。然后去买了短裤、人字拖换上,总算没那么热了。晚上吃了很多好吃的。

一月二号上午去了China Town,又名牛车水,我其实一直很奇怪一个华人有七成的城市国家怎么会有China Town这种地方,想必是历史上华人没那么多的时候留下来的。下午去了圣淘沙,是新加坡大岛南面的一个小岛,海浪沙滩,标准的休假去处。两个人坐在沙滩上喝啤酒聊天,看海景,很惬意。晚上又吃了很多好吃的。

一月三号先是在网上订了Avatar 3D版的票,然后去逛乌节路,感觉很震撼。这是一条疯狂的血拼路,造型各异的现代化高楼里堆满商店,我能说上来的那些个世界级名牌都看到了,店还都不是一般的大,印象比较深刻的是两家香榭丽舍旗舰店规模的LV彼此相隔不到两百米,在欧洲通常很不起眼的MIU MIU有一家富丽堂皇得令人诧异的大店面。另外还有不少只有Priscilla能如数家珍的牌子,我就只有学习的份了。最终我在Takashimaya商场楼上的纪伊国屋书店里买了一套赖明珠翻的《1Q84》,在一家叫画友的美术用品店里买了一套Copic自然灰系列马克笔;Priscilla则在Ferragamo买了一只发卡。我们心满意足地来到邵氏大厦的影城,买了爆米花和可乐,看了Avatar。真是一部好电影,虽然尚未到改变人生观的地步,但绝对是一部好电影。晚上再次吃了很多好吃的。

一月四号天气比较阴,所以很舒适,早上去参观Esplanade剧场,然后绕过港湾,去看了新加坡的标志,会喷水的鱼尾狮。Priscilla说路边咖啡店的咖啡都难喝得要死,只好去了星巴克。晚上则见到了阔别五年、毕业之后就去了新加坡工作、给Priscilla帮了很多忙的Tintin学姐和她男朋友,一起吃饭,然后四个人躲在车里参观了芽笼红灯区……

一月五号去了Funan DigitaLife Centre,一栋贩售电子商品的大厦。那里和Sim Lim Square都可以算是宅男的天堂,geek的乐园。从相机到游戏机,从集成电路到HiFi,应有尽有,而且很便宜。以苹果电脑而论,几乎大厦的每一层都有一家授权经销商,算上退税,比德国便宜200欧元还要多。我在这里认真地考虑了一番要不要提一台iMac回去,但是考虑到风传最近德国政府财政吃紧,海关查得非常严格,加之那个东西体积也不算小,携带总是不太方便,遂作罢。晚上最后一次吃了很多好吃的。

一月六号飞回国,本来是早上九点半的飞机,结果七点半到机场却得知飞机推迟两个小时起飞。飞回国内已经是晚上六点多,折腾回家已经是十点。

总结此次新加坡之行的若干印象:

  • 天气真热。太阳基本上是在头顶直射,上午基本没法在户外呆着。空调就像欧洲的暖气一样是生活必备品。好处是一年四季都不用换衣服。所以看到店里的“换季”打折会觉得很荒诞。
  • 数码单反的普及率很高,到处都有人拿着,虽然我觉得这个城市其实没啥可照的。公车上有大幅的尼康广告。
  • 人们热爱购物和饮食。几乎市区所有的地铁站都直接修在商场底层,出来就是一堆商店或者小吃店。据称几乎没有人在家做饭。
  • 公众交通便捷,出租车也很便宜。大街上日本车的比例非常高,来来往往都是日产,本田,丰田,日产,本田,丰田。自始至终只见到过不多于十辆欧洲牌子。
  • 有几乎全世界各地的美食。虽然stracciatella冰激凌的味道非常奇怪而且居然没有巧克力在里面,咖啡的味道也差,但是谁要吃那个啊,重庆凉粉和盐酥鸡才是王道。榴莲的味道有点恶心。
  • 处处皆罚款,吃口香糖罚800,吐痰500,扔垃圾500,喂鸟200,跨越轻轨站台上的黄线500,跳下轨道的话2000。1 Singapore Dollar = 0.5 Euro = 5 RMB。
  • 马来语是新加坡的官方语言,但是没什么人说。英语是通用语言,但是被严重本地化了。中文的状况也同样很烂,电视上播个问答节目,“有条不紊”四个字,没有一个嘉宾能认全。
  • 生活节奏很快,声音很嘈杂。

此次旅行的一些照片见flickr: http://www.flickr.com/photos/lonelyfox/sets/72157623097383905/

回到家之后静养九天,去了趟塘沽,正赶上海门大桥升起来,被堵在桥头,等待七艘货轮从结冰的海河里依次穿过桥下,足足等了快一小时。又去了两次市区,见同学兼逛街,第一次买了一只诺基亚N5000,第二次买了一堆书,两本Oracle,两本日语,还意外地遇到一本好书,《中国印刷术的发明及其影响》。天津图书大厦变得令人吃惊地破烂,以前计算机类书籍占到第五层的五分之一,现在明显变少了。在家呆着的每天我爹妈都给我做好吃的,包子饺子锅贴酱牛肉千层饼拉条子凉皮葱油饼地三鲜。还喝了很多好茶。跟爸妈讨论将来的生活问题,没有什么满意的结论,不过他们对我的决定似乎也不是很抵触。

新年了,好好生活吧。我爱你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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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数格

【按】翻出一篇陈年草稿,写的都是学德语时的种种感触,可惜大多只有只言片语,现在已经不记得当初在想什么。只有一篇比较完整的,修葺一下发上来。感觉以前还是挺有激情的,好像学德语的过程处处可见思维的差异,一面试图理解另一种组织思维的方式,一面又比照这种组织思维的方式与我既有的有何不同,隐隐认为这是某种更深层次的culture shock。

后来变得渐渐没那么兴致勃勃,可能是大脑已经重新整理过,不再觉得自己固有的语言使用方式就是“正统的”,所以面对差异的时候,也不再有什么去仔细对照的念头……


拿什么拯救你,我的性数格。德语语法所谓“性”,指单词的“性别”,是一种对于名、代词词的分类。“数”即单数和复数,与英语的概念一致。至于“格”,指的是名词或代词在句子中所扮演的语法角色。

德语初学,最大的WTF就是词性。我的意思是,词性不仅仅会带来WTF,它本身就一个WTF。词的划分,按照我认为合乎逻辑的方式来讲,一个词如果是指代某种雄性事物,比如“父”,那么这个词应该被归类为阳性(maskulin),如果是指雌性事物,比如“女”,就应该是阴性的(feminin),其余看不出明显性别的东西,应该归类为中性的(neuter)。但是德语的情况却并非如此,性别合乎常识的单词只占很少的一部分,有大部分的词性让人觉得困惑无比。最直接简单的WTF:『太阳』 - Sonne,是阴性的。月亮,或者说『太阴』 - Mond,是阳性的。这一性别划分让当时的我震撼不已,毕竟“maskulin”被翻译成“阳性”啊同学们,而现在居然告诉我太阳是阴性的,登时我朝几千年的宇宙观就这么被颠覆了。我的第一反应自然就是去问德语研究生MM老师为什么,MM老师眉头一皱道:你别管为什么,它就是这样的。看我一脸不甘,又补充说,Sonne是E结尾,所以是阴性。Mond为什么是阳性的,我也不知道。你别问为什么,你就先记住。

我很想告诉她,我有毛病的地方就在于搞不懂为什么的东西很难记住,否则我也不至于政治考得那么烂。但我想她大概也没兴趣,到最后也没说。类似的对话,在师生之间重复了几次,我终于明白这样的问题虽然很容易发现,却很难找到答案,教科书上也没写,久而久之,人们就失去了寻找答案的兴趣。而且若说一句话别人能听懂,又有几个人会去琢磨这话何以要这样说呢?更泛化一些,若一件事情已经“如是”了很久,会有几个人对于其“如是”的原由感兴趣呢?拿我认识的那几千个中文汉字来说,若被人问起“这个字为什么这么写”,我能答上来的又有几个?所以后来,吐啊吐啊的,我就习惯了记单词的时候记住词性,而不去想为什么。为什么“爱”(Liebe)是阴性,“恨”(Hass)是阳性?为什么“伊拉克”(Irak)是阳性,“土耳其”(Türkei)是阴性?更有甚者,为什么“头”的德语是阳性(der Kopf),法语是阴性(la tête),拉丁语是中性(caput)?每当脑中泛出这样的问题,我就会压抑自己强烈的WTF感和求知欲,默念研究生MM老师的箴言:你别问为什么,你就先记住。

直到很久之后,我又一次温习北欧神话时才猛然意识到,对于古日耳曼人来说,掌管太阳的是女神Sól / Sunna,而掌管月亮的则是男神Mani(罗马人从未真正征服过日耳曼人,所以去他的阿波罗和戴安娜),虽然后来这个民族不幸被天主教腐化了,但是这古老的神话遗迹却在语言中保留下来。如此一说我就渐渐想明白了很多事情,或许很古早的时候,一切名词分类都符合当时的逻辑,正确地使用词性,是一种仪式上和宗教上的政治正确。只是后来,保证逻辑正确的努力渐渐架不住新词汇和外来语的不断涌现,以及何谓“逻辑正确”这一概念本身的逐步演进,词性终于蜕化成了一种纯粹的语法现象,失去了最初的意义。时至今日,人们只能通过使用的规律,而不是通过内在逻辑来总结语法。

单词分单复这一特征,因为大家都学过英文的缘故,可能不是那么WTF,但是仔细想想,“I have two books”,明明说了“二”,为什么“书”还要变成复数呢?“Two books are on the shelf”,已经说了两本书,为什么系动词还要变成复数形式呢?(而且为什么要用系动词呢?)这个我始终想不通,只能解释为,每种语言都有其冗余的部分,每种语言冗余的地方不同,复数就是一些语言的冗余所在。泛泛来说,如果只看语法,汉语的冗余很少,但是如果只看书写系统,还有什么语言比汉语更冗余的吗?但是冗余总有其意义的,如果汉语的书写系统承载了文化,那复数连同其他屈折特征想必也承载了别的什么东西。

具体到细节上而言,对照英语复数构造模式的相对简单,德语复数之WTF还在于其规则繁多。先照抄一段Wikipedia好了:

德语的众数

德语和英语一样,多数名词具有单复数之别,而且德语名词有性和格的区别,做为一种屈折语,德语不同性别和格的复数变化也是不同的,在德语的单音节且为阳性或中性的名词中,除了在结尾加"-e"或"-er"以外,若名词含有a、o或u这三个母音,则此三个母音通常须进行变音,a在此些名词的复数形变为ä,o则变为ö,而u则变为ü,如Buch(意即“(一本)书”,中性名词)的复数形为Bücher(意即“(两本以上的)书”);而阴性名词,多在结尾加"-(e)n"变为复数形,而词干通常不变音,如Frau(意即“(一名)女人”,阴性名词)的复数形为Frauen(意即“(两名以上的)女人”)。

实际上德语名词复数的变化情况远比这几条规则复杂。一方面是因为德语的标准书面语同时吸收了高地德语和部分低地德语的规则,另一方面也由于德语不断受外来语影响,导致复数变化同时存在几套不同的体系。

一般的德文辞典都会逐个给出名词的复数第一格(主格)形式,因为德文是无法像英文或法文那样,凭有限条语法规则穷尽绝大部分名词变复数的情形的。

至于名词或代词的,指的是它在句子中的语义功能。汉语基本上通过词的次序变化来体现词的语义功能,德语则部分依赖于词序,同时却也依赖于改变词的写法(称为“屈折”,inflexion。来达到同一目的。举例而言,汉语中:

政府 公务员 纳税人

这句话,“政府”是主格,“公务员”是间接宾语或曰与格,“纳税人”做属格,“钱”则是直接宾语或称宾格。这些名词和代词不管处于句子何处,写法都不变,而如果改变词的位置,语义就会变化,比如“纳税人给公务员政府的钱”,意义是完全不同的。当然某些改动仍旧可行,为了维持原意,语法上必须做相应的调整,比如“政府把纳税人的钱给了公务员”。

可是在德语中,单词的格不同有可能会导致其冠词以及这一单词本身的变化。WTF的地方就在于,格的变化规则同时取决于单词的性和数,而且并不规则。比如上面这句话的德语版本:

Die Regierung gibt den Beamten das Geld des Steuerzahlers.

Die Regierung,“政府”,是阴性-单数-主格,所以冠词是die,单词本身无变化。Den Beamten,“公务员”,是阳性-复数-与格,所以冠词是den,单词后面要加n。das Geld,“钱”,是中性-单数-宾格,所以冠词是das,单词本身无变化。Des Steuerzahlers,“纳税人的”,是阳性-单数-属格,所以冠词是des,单词后面要加s。至于那个gibt,是动词geben“给”的第三人称单数形式。

对于理想的屈折语而言,因为每个词的写法已经确定了它的格位,所以句子的词序是可以随意变化而不至于影响语义的。可惜德语并不完全如此,简单来说,正确的句子必须保证动词在第二顺位并且遵守一些其他规则(这些规则属于中级WTF)来排列词序。上面这句话的词序是相对汉语来说比较随意的,比如:“Den Beamten gibt die Regierung das Geld des Steuerzahlers”,“Das Geld des Steuerzahlers gibt die Regierung den Beamten”,是语法上正确(好吧其实我也不确定是否完全正确)而且语义一致的句子,只是强调的重点不同。问题是,德语的格位屈折并不是正交的,也就是说,虽然要根据名词的性数格来改变冠词和词尾,但是单凭冠词和词尾变换却并不足以看出名词的性数格。举例而言,der 这一冠词可能是阳性单数主格,也可能是阴性单数属格或者与格,还可能是阴阳中复数的属格……

读到这里,如果您头还没有晕掉的话,那真是应该试试学德语。回想那个德语暑期班,其实从学完语音到结束,我根本就一直在做两件事:一,学抖舌头。二,与性数格彼此折磨。别的事情统统都心有余而力不足,甚至连动词变位都没有完全记得。翻开一本语法书,性数格这一块通常都是一大堆表格,所谓“学德语”这一行为之起始阶段,除去发音、基础词汇和寒暄用语,其余全部内容其实就是通过某种办法把这些表格记住,否则其他全都无从下手。当你若能最终完成这一壮举,可以迅速而自信地回答出中性单数属格零冠词的名词前形容词应该是什么词尾,德语入门也就差不多完成了,可以开心地向另一堆WTF迈进。

在这里给德语初学者一个忠告,如果还有看到这里的初学者的话(说你呢,飞行员):当你想要买本语法书来仔细研究这些表格的时候,请注意语法书里四个格的排列顺序。由于某种神秘的历史原因,主格、属格、与格、宾格又被依次叫做第一格、第二格、第三个、第四格。这种命名方法并不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德语界的原创,应该是语言学上流传下来的通称,但是仅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效管辖区域内被广泛使用[来源请求麦塔福克斯原创研究]。IMHO这种称法对初学者造成了很大干扰。使用这种命名法其实只有两个优点:一,可以让两个讨论德语的人之间的对话听起来更加牛逼一点,比如甲问乙:“为啥是Das Buch ist auf dem Tisch?”,乙如果回答“因为对于介词 auf 来说,表示状态而不是朝向的话,应该用与格而不是宾格”,听起来就没有“静三动四,duh!”来得牛逼;二,主格未必总是主语,属格未必总是表达拥有,与格并不总是做间接宾语,宾格也不总是做直接宾语(这听起来也是很WTF的事情不是吗),此时用第一、二、三、四格来称呼,可以避免名不符实的状况。但是,这两个优点无法抵销这种命名法的缺点,其中最严重的缺点就是总有语法书就把屈折表格的“语法格”这个维度按照一二三四的词序排列。这种排列方法相当不符合人的理解和记忆规律,最不常用的第二格排在第二位,仅次于第一格常用的第四格被排在最后,第一格与第四格的屈折方法相似,却被屈折方法同样相似的第二格和第三格分隔开来。(怎么样,这句话读着困难么?须知这就是“第一二三四格”这种称呼方法的精妙之处。)以定冠词为例,“经典”语法书是这样排列的:

第一格 / Nom.第二格 / Gen.第三格 / Dat.第四格 / Akk.
阳性 / Maskulinderdesdemden
阴性 / Feminindiederderdie
中性 / Neutrumdasdesdemdas
复数 / Pluraldiederdendie

看得出规律么?看不出来就对了,能看出来规律的话说明你琢磨了太久。这就是这种排列方法的恶心之处:唯恐德语还不够难。比较恰当的表格应该是这样的:

主格 / Nom.宾格 / Akk.与格 / Dat.属格 / Gen.
阳性 / Maskulinderdendemdes
中性 / Neutrumdasdasdemdes
阴性 / Feminindiediederder
复数 / Pluraldiediedender

大凡靠谱一点的语法网站都这样排列表格,比如Canoo.net的这个形容词做定语时的词尾变化表格。所以如果你计划买你的第一本德语语法书,请记得选择NADG这样的排列,查询和记忆会变得容易一点。

性数格的WTF,大致总结如此。其实随着时间流逝,随着语言的互相影响,随着经济的不断增长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德语会如英语一样,向着纯分析语的方向演进(看看人家瑞典语)。当Sino-American Alliance最终成立,人类大同,和谐社会实现的时候,德语一定也将随之消亡,只会在Summer Glau这样的人名里留下一点点遗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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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啁啾

爆粗口并非Rap的专利,卡农也不只帕赫贝尔会写。1782年,音乐天才沃尔夫冈·阿马德乌斯·莫扎特,结束他辗转萨尔斯堡、慕尼黑与巴黎间的颠沛流离,来到维也纳成为了一名先锋独立音乐人。透过一个偶然的机会,他与朋友参加了皇帝约瑟夫二世主办的《超级歌剧》选秀活动,经过海选与层层淘汰,最后终于以一部《搞了你的马子跟我走》[1]夺得冠军,获得了音乐制作人克里斯多夫·冯·格鲁克的赏识,被包装一番之后走红当时的流行乐坛。人生得意,莫扎特便与朋友们尽情欢乐,一起畅谈理想,醉酒放歌,想唱就唱要唱得漂亮,就算没有人为他们鼓掌。在这人生的欢愉中,莫扎特写下了一首唱出心声的歌——《舔我的屁股》[2]。

Rap讲究pitch,卡农讲究声部。六个声部轮唱,歌词就是一句:舔我的屁……快,快,舔我的屁……快,快。简单直白,后世Lily Allen一句fuck you very much也不过如此。似乎觉得还不过瘾,莫扎特又补写了一首——《舔我的屁股,舔爽舔干净》[3]。

流行变古典,先锋变大师,低俗变高雅,萝莉变大妈。太阳底下,并无新事。

Mozart


  1. Die Entführung aus dem Serail,中文一般译作《后宫诱逃》。
  2. Leck mich im Arsch,wiki条目,附midi及iTunes试听地址。
  3. Leck mir den Arsch fein recht schön sau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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