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ml version="1.0" encoding="utf-8"?><rss version="2.0" xmlns:content="http://purl.org/rss/1.0/modules/content/"><channel><title>Metamorphosis</title><link>http://blog.metaphox.name</link><description>yet another awkward predicament.</description><lastBuildDate>Fri, 05 Mar 2010 00:38:17 GMT</lastBuildDate><docs>http://cyber.law.harvard.edu/rss/</docs><language>zh</language><ttl>120</ttl><item><title>慕尼黑</title><link>http://blog.metaphox.name/post/munich-2010</link><author>Metaphox</author><pubDate>Fri, 05 Mar 2010 00:38:17 GMT</pubDate><content:encoded><![CDATA[<p>由于阿尔卑斯山北侧吹下的燥热焚风（Föhnwind），阴雨天气很难在巴伐利亚州落脚，晴朗通透的蓝天白云，总是主导着这个德国面积最大也最为富庶的联邦州。正因如此，巴伐利亚州的旗帜才是<a href="http://de.wikipedia.org/wiki/Bayern">蓝白相间</a>，巴伐利亚马达制造厂，也就是宝马公司，才会有那样的logo。
</p><p>
<a href="http://www.flickr.com/photos/lonelyfox/4394714948/" title="Munich &amp; Alps HDR by Metaphox, on Flickr"><img src="http://farm3.static.flickr.com/2718/4394714948_0c7c7bdef6.jpg" width="500" height="332" alt="Munich &amp; Alps HDR" /></a>
<br /><span class="pic-comment">阿尔卑斯山的焚风吹散天际的乌云 / 摄于慕尼黑新市政厅塔楼</span>
</p><p>
巴伐利亚人的性格或许也是受到这样的天气影响，不似德国其他地方的人那样保守而阴郁，而是多了几分爽朗和自由——须知曾经普鲁士治下的北德意志联邦旗帜颜色是黑与红，铁与血。只可惜一百四十年前，那个曾经的巴伐利亚国王路德维希二世，在普法战争之后拱手将普鲁士威廉一世推上德意志帝国的王座，巴伐利亚才成为了德国的一个邦，直到今日。除了这桩赔本生意，路德维希二世得以留名于世，更主要是因为他修的一座城堡。
</p><p>
<a href="http://www.flickr.com/photos/jeffwilcox/95436233/"><img src="http://farm1.static.flickr.com/43/95436233_dcb3c07dd8.jpg" alt="
Neuschwanstein" /></a><br /><span class="pic-comment">新天鹅堡 / 作者：<a href="http://www.flickr.com/photos/jeffwilcox/">jeffwilcox</a></span>
</p><p>
在迪斯尼之前，完全从审美而非实用性角度出发所设计的城堡，也许并不只有新天鹅堡一座，但新天鹅堡想必是最为著名的一座。不过德国人自己似乎并不怎么热衷于这座城堡，我出发前向同事提起行程，做了十几年神谕开发的老头呵呵一笑，说：那地方是日本人的。我去时也许是因为时间太早，尚不觉得，进去之后参观完出来，才看到果不其然，停车场里一辆又一辆巴士驶来，成群结队下车拜山头的，都是衣着光鲜，表情呆板的东洋人。新天鹅堡在早逝的国王心目中从来不应该对公众开放，而是他臆想中自己作为一个中世纪国王之禁脔。可惜他到死都没有看到城堡的所有房间完成装修，而这个金玉其外的半拉子工程在他死后不久就对公众开放，一直延续到了今天。讲解员MM和蔼可亲，德语略带着有趣的巴伐利亚口音。城堡内部说实话其实没什么可看的，仅以奢华而论，也就是我朝穷困县的一座政府大楼水平。看来在挥霍民脂民膏这方面，德国人从古至今都很逊。
</p><p>

<a href="http://www.flickr.com/photos/lonelyfox/4393658744/" title="路德维希2的阳台 by Metaphox, on Flickr"><img src="http://farm5.static.flickr.com/4071/4393658744_98290090f9.jpg" width="500" height="332" alt="路德维希2的阳台" /></a><br /><span class="pic-comment">新天鹅堡中王座厅窗外的景色</span>
</p><p>

后来我就去了慕尼黑，一路上白雪覆盖的丘陵与丛林，映衬着远处的山岩，美不胜收。</p><p>

<a href="http://www.flickr.com/photos/lonelyfox/4393669962/" title="副驾驶最好看风景 by Metaphox, on Flickr"><img src="http://farm5.static.flickr.com/4045/4393669962_daa0b155db.jpg" width="500" height="332" alt="副驾驶最好看风景" /></a></p><p>

慕尼黑是个有活力的城市。青年旅馆的前台mm会说日语。宝马博物馆的售票处中文告示缺几个字。入夜之后在Hofbräuhaus里喝到酩酊。夕阳西下中在奥林匹克公园里走到腿断。被冠以“德意志”这个头衔的博物馆居然只有自然科学和工程方面的展品——这是一个怎样的工程师民族啊！
</p><p>

不过我还是觉得科隆更好。也许是因为去科隆时是个夏天。也许是因为科隆与这座<a href="http://zh.wikipedia.org/wiki/慕尼黑">百万人的村庄</a>相比更像个城市。更有可能的是，虽然这是Priscilla来过的城市，而我仍旧在因为未能与她同来而感到遗憾。</p>]]></content:encoded><comments>http://blog.metaphox.name/post/munich-2010#comments</comments></item><item><title>琐事16</title><link>http://blog.metaphox.name/post/misc-16</link><author>Metaphox</author><pubDate>Thu, 18 Feb 2010 17:42:50 GMT</pubDate><content:encoded><![CDATA[<p>小时候我家住在兰州，而且因为父母都是化工厂的工人，实际上是住在兰州的郊区。我爸爸还小的时候，奶奶就已去世，而我出生之后未满一岁时，爷爷也去世了。所以大周末的时候我们三人常常会去姥姥家住一晚，春节的时候，也肯定都会去姥姥家过年。姥姥家离市区比较近，我们总要坐大概两个小时的公共汽车才能到。大部分时候是我和妈妈周六去，然后周日再回家。
</p><p>
那时候老人们的身体还不错，姥爷是个钓鱼爱好者，经常骑车几十公里往返，带回来几条跟我差不多高的鲶鱼。姥姥腿脚也还利索，会给我做很多好吃的，还会带我去楼下的公园玩。姥爷和姥姥非常重男轻女，有三个儿子，一个女儿。因为儿子多，对女儿就不太在乎。我妈妈总是回忆说，小时候哥哥弟弟们都吃完了饭，才能让她去看看锅里还有没有剩的。自然也没有新衣服这种概念，都是穿兄弟们打了补丁的旧衣服。被教训起来也是毫不留情面。后来连爸爸妈妈的婚事，姥爷也是很反对，因为他是根正苗红的贫农出身之解放军师长，我娘好歹也算个高干子女，而我爷爷却是个地主，我爸爸还没有娘，看起来家教不良。爸妈结婚之后，老丈人家和女婿的关系也很紧张。不过事情的发展总是很戏剧性的：后来长子生了个孙女，次子也生了个孙女。我妈排行老三，生了个儿子。于是我父母回姥姥家的时候，待遇就略微提高了一点；而最终我的小舅舅也给二老生了个孙女。我爸爸说，我表妹降生的那个周末，他带着我去姥姥家，一进门就感觉到气氛有微妙的变化。他们两人在姥姥家的地位，从此得到了彻底的改善。后来我渐渐长大，也感受到了姥姥重男轻女，我和姐姐吵架，姥姥总是向着我。我不高兴，就会得到软语相劝，我承认错误，就会被欣然原谅，而我姐姐就会被冷落和痛批一顿，respectively。我年幼的ego被严重地膨胀了，现在想起来，愧对我姐。
</p><p>
我姐总是带着我去吃好东西，打游戏机，逛街。我妈说那还不是你姥姥给你十块钱，你姐就赶紧想办法沾你的光一起花掉。我说这也是不错的事情啊，至少我也吃到了好吃的，玩得很开心，而且最重要的是我一个人想出门是不可能的，必须我姐带着。第一次打电动就是我姐带我。还有第一次去有迪斯科的溜冰场也是。过年自然更要一起出去放炮。小时候我怎么那么喜欢放炮呢，两口袋里揣满拆散的大地红，炸翻一切路上能见到的空罐头和啤酒瓶。用彩明珠当机关炮，表现出严重的攻击性。如果不是我姐劝着我，也许早就把自己的眼睛炸瞎了。
</p><p>
后来到了九三年，我十岁。姥爷身体不如以前了，姥姥也渐渐地足不出户。爸爸妈妈申请了去天津建设新化工厂的名额，直到批下来才告诉姥姥和姥爷。好像也是被阻挠了一阵子，不过父母还是毅然决然地决定要搬家。我停了学，被放在姥姥家一个礼拜。他们包了一个集装箱，所有的家当都装进去运走，于是当我再回到家时，家里已经什么都没有了。然后三个人和其他十几个一起调动去天津的人坐在火车上，花两天三夜坐到天津。天津大港那时候还是个很荒凉的地方，我们在一个小宾馆里住了几周，等集装箱到了，才搬进公司分的新房子里去。那是个新建的家属区，周围什么都没有，站在阳台上向东望去，只能看到无边无际的鱼池和芦苇荡。九四年第一次没有在姥姥家过年，觉得很新鲜。从兰州来的五六家人都是在天津举目无亲的状态，所以就凑在一起，包饺子，看春晚。那时候我是多么地爱看春晚。
</p><p>
然后我独自回了一次兰州，大概是九五年。还是住在姥姥家，除此之外似乎也没什么别的地方可以住。姥爷的身体已经差得不成样子，瘦得皮包骨。姥姥也只能拖着一条不灵便的腿，在三个屋子和厨房之间慢慢地走来走去，照顾姥爷，张罗家务。去以前的家门口晃了晃，铁门紧锁着，我也没敢敲。然后回到天津，别人问我天津和兰州哪边好，我还是坚定地说，兰州。
</p><p>
后来又和妈妈一起回了一次，哪一年也记不得了，只记得是个冬天，发生了非常严重的不愉快的事情。妈妈哭着回了天津，那也是我最后一次见到姥爷。我高中的时候，姥爷去世了，好像是个冬天，妈妈自己飞回兰州去参加葬礼。后来我考上了大学，去长沙念书。大学二年级的时候，已经瘫痪在床的姥姥被接到天津，在我家住了一段时间。我从学校回来，看到躺在床上、一目失明、四肢枯萎的姥姥，抱着她痛哭了一场。后来姥姥被送回兰州，几年后在那里去世。妈妈就又回去了一次。而我再也没有回去过，而且似乎连回去的理由也就此断绝了五成。那时候姐姐在北京上学，还来过我家两次。后来她又去了广州。最后，大舅去世了，她就回了兰州，陪着我舅妈。那些年的春节都是三个人过的，仍旧去邻居家吃饭，不过散了席，终究是一家人过。零四年我离开家去学校，再回家时，自己住了两年的小房子已经被卖掉。零五年，我家搬到了另外一个小区，过去春节会在一起的人，也都分散了。全家团聚这个词汇曾经代表的盛景不复，我也早已不再觉得春节有什么意思。从家里有了一只56k的调制解调器开始，我似乎就宁可在大年夜等待网页的缓慢刷新，也不想去放炮或者看春晚。
</p><p>
零六年九月，我来了德国，到今天为止的四次春节，我都没有和父母在一起过。我甚至不太记得前三个春节我都在哪里，做什么。哦，零九年一月二十六日，正月初一，我上午监考，下午跑去海德堡面试。我记得这件事并不是因为它有多令人难忘——虽然它的确比任何一场春晚或者任何一顿饺子更令人难忘——而是因为我写了blog来记录这件事。你看blog是多好的东西，有助于我在这永远没办法理清头绪的人生里刻舟求剑。遗失的春节是没办法找回来的，虽然主观上我没有什么找回来的愿望，我仍旧希望明年可以不必再遗失。
</p><p>
这个二月，德国一直在下雪，从早到晚，硕大的雪片纷纷而落，无休无止。大年初一那天，我出于无聊，决定去附近的一个水库转转。水库在黑森林腹地，联邦大道500号转州道83号，30分钟车程。天气阴霾，一路上在山间旋绕。路过热闹的滑雪场，满是兴高采烈的大人带着一群孩子。你说我要是也有个兄弟姐妹多好呢，不至于独自在外冷冷清清，父母在家也是冷冷清清。
<p>
<a href="http://www.flickr.com/photos/lonelyfox/4356736384/" title="let it snow by Metaphox, on Flickr"><img src="http://farm5.static.flickr.com/4063/4356736384_325b963b90.jpg" alt="let it snow" /></a>
</p>

回家的路上终于出了太阳，银装素裹的林木，和掩映在山间的村庄屋顶，都罩上一层金色光辉。可惜美景只有一瞬，五分钟之后，那个铅灰色的德国天空又回来了。
</p><p>
大家春节好。</p>]]></content:encoded><comments>http://blog.metaphox.name/post/misc-16#comments</comments></item><item><title>琐事15</title><link>http://blog.metaphox.name/post/misc-15</link><author>Metaphox</author><pubDate>Sun, 17 Jan 2010 16:40:41 GMT</pubDate><content:encoded><![CDATA[<p>二〇〇九年十二月二十五日我在法兰克福登上汉莎航空LH720班机，次日晨抵达北京首都机场。一路上听到了无数次圣诞快乐，但是并未感觉到丝毫的圣诞气氛。飞机上坐在我左边的是一位法国学音乐毕业回国的女生，不算漂亮，可是也不难看。她右边的在乌克兰留学的小弟弟一路上都在试图跟她搭讪——当然也可能只是出于旅途的无聊想要找点话说——而这位女生也有一搭没一搭地回应着。坐在我右边的是一位在智利从事中医针灸的中年人，应该在四十五岁上下，长了一张让人不太记得住的脸，所以我现在已经不太记得住他的脸了。这位大叔很健谈，在我尚未坐稳之前就开始跟我聊天，以至于在九个小时的旅途中，我详细地了解了他在圣迭戈从医四年、从零开始学西班牙语、最终弄到永久居留许可和一大堆古董、现在正在衣锦还乡与家人团聚的路上这一传奇经历的来龙去脉。我对他善于高度概括性地总结自己的人生这一能力深表佩服，同时也非常仰慕他无论对哪国空服员都讲西班牙语的国际主义精神。到了北京之后我们互换了通信地址，我猜这是那个留学乌克兰的小伙子想和留学法国的小女生做但是没能做成的事情。我在某一瞬间真的萌生了去智利看看的想法，不过十年内大概是不太可能了。
</p><p>
窃以为第三航站楼有些大而无当，和我朝诸多标志性建筑一样，以壮观为卖点，可就是没法招人喜欢。当然这可能是某种“恨屋及乌”心理，不过我仍旧不太能理解为什么下了飞机要走那么远去搭三分钟轻轨然后再走那么远才能出关领行李。坐机场大巴到天津天环客运站，打车回家，一百二十块钱。天已经黑了，吃到我妈的炸酱面。
</p><p>
二十七日在家静养，二十八日我又回到了北京，坐了传说中的动车组，车型正好是ICE3。看着ICE被涂装成这个奇怪的样子有点不习惯，更不用提那恐怖的楷体“和谐号”三个字。不过真的是够快的，比以前的城际列车缩短了一半时间。到北京之后投宿于在北大念博士的初中同学宿舍里，我很钦佩这位同学念博士的勇气与毅力。他收养了一只流浪猫，起名叫双喜。双喜吃得很好，只是由于我的这位同学总是对她说一些不堪的话，做一些不堪的事，所以她没有尊严。我住在这位同学的隔壁宿舍里，和一个三十七岁的博士生在一起。这位博士生曾经在日本呆过很久，我们聊人生，聊理想，聊维特根斯坦，聊得很高兴。他睡觉打呼噜，在Mac Power Book上装了Windows XP，不过他是一个好人。
</p><p>
二十八日下午到晚上发生了一件重大的事情，就是我在现实世界中见到了舒克，cjPanda，Najja，和yupeng同学，in that order。一开始是我去某饭店找舒克和cj，彼此交换了圣诞礼物，然后我们去老诚一锅（东四北大街店）与Najja同学会师。Yupeng同学因为下班太晚珊珊来迟，不过最后总算还是到了。现在想想这个事件的意义非比寻常，因为这四个人是我二〇〇九年除去Priscilla和公司同事之外最经常交流的几个人的子集，在年末的时候大家居然能克服时间和空间的障碍，凑到北京见一面，吃一顿羊蝎子，在寒风中躲进西单某麦当劳里喝热饮，然后在地铁站里告别，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可是这么重大的事，我居然在带了相机的情况下连一张照片都没拍。Najja同样带了相机，同样没有拍。也没有人提醒我俩要拍。这真的很神奇。也许是因为气氛太热烈，也许是因为我又犯了矜持的毛病。下次不能这样了。
</p><p>
二十九日上午我见到了Wonderfulmore同学，这是我们二〇〇六年大学毕业之后的第一次重聚。时间似乎并未在我们两个人身上留下任何痕迹，好像转身就可以回到四年前白天上课吃饭晚上组队副本的场景里。中午去逛了中关村，买到凌波丽模型一个，下午去西单图书大厦，买到了牛津通识读本的双语版，居然只要18块钱一本。然后参观国家大剧院。晚上则见到了Halfyoyo学姐，她大我两届，是我在学校广播台的同事。然后我们又一起见到了Max1026同学，他大我一届，是我在学校网站的同事。Yoyo有了男朋友，Max已经结婚了。
</p><p>
三十日去某公司见了高中同学Lilian，那天正好是她的生日。然后去对外经贸大学见了高中同学Butter，她留校当了辅导员，我在她的办公室里呆了一会儿，目睹了她跟一个学生周旋。而她昨天分明也不过是个学生。不由得感叹，长大后，她就成了她。晚上我伙同Wonderfulmore及同样是大学同学的Aeneas去吃了人生最好吃的一次火锅。我不怎么喜欢吃火锅，不过那顿火锅吃得别开生面。吃完之后我又回到北大，收拾好东西，告别我的初中同学，从北京大学开始坐地铁一路折腾到四惠，打个黑出租七绕八绕，最后抵达了Max1026的家。嫂子已经睡了，我和Max两人轻声聊了一会儿，我也在沙发上睡了。
</p><p>
三十一日再次奔赴机场，飞赴新加坡。国航CA969，飞机是波音767-300。我右边是舷窗，左边是一个穿牛角扣红色格纹外套，宛如白玉雕成的美眉。坐在美女身边令人呼吸困难，飞机又晚点，停在跑道上等了一个小时，非常煎熬。起飞之后我终于忍不住跟她搭话，得知她在新加坡念书，我问她学什么专业，她愣了半天，回答：我还在念初中。忍不住悲叹我上初中的时候怎么没有发育得这么好的美眉啊，肤若凝脂，星眸点漆，樱唇绽红，长发如瀑。可惜接下来两人基本就没话说了，她显然不控大叔，我也不知道现在的初中生都玩什么，更何况是新加坡的初中生。总之接下来的时间里她摆弄她的iPod mini，我摆弄我的iPod touch，就这么过了六个小时。
</p><p>
抵达新加坡的时候已经是十点四十多，我在座位上脱掉外套和毛衣塞进背包里，一出机舱就感觉到新加坡的热与潮湿。这个国家的月平均气温<a href="http://en.wikipedia.org/wiki/File:ClimateSingaporeSingapore.png">是一条直线</a>，天气预报在这里想来是悲剧一般的存在。自动扶梯上贴着醒目的提示：靠左行走。传说中的靠左行走！哇哦！
</p><p>
入关的时候要填一张莫名其妙的Disembarkation Card，正面无非是姓名地址证件号码之类，翻过去一行硕大的英文红字写着：律令携毒入境者死。
</p><p>
又在领行李的地方等了半小时才看到自己的箱子，拎着它走出机场，呆头鹅似的四处张望。穿着短袖短裤和拖鞋的Priscilla冷不丁斜刺里出现在我的眼前，像做梦一样。她带着我去坐MRT，我在上面换了鞋子。然后就过了午夜，二〇一〇年就这样在捷运上降临了。当晚住在一家叫做CityBackpackers的青年旅馆，第二天换到Hotel Bencoolen。
</p><p>
一月一号去了动物园，看到狮子长颈鹿犀牛，传说中的马来貘，以及，呃，白虎，literally。然后去买了短裤、人字拖换上，总算没那么热了。晚上吃了很多好吃的。
</p><p>
一月二号上午去了China Town，又名牛车水，我其实一直很奇怪一个华人有七成的城市国家怎么会有China Town这种地方，想必是历史上华人没那么多的时候留下来的。下午去了圣淘沙，是新加坡大岛南面的一个小岛，海浪沙滩，标准的休假去处。两个人坐在沙滩上喝啤酒聊天，看海景，很惬意。晚上又吃了很多好吃的。
</p><p>
一月三号先是在网上订了Avatar 3D版的票，然后去逛乌节路，感觉很震撼。这是一条疯狂的血拼路，造型各异的现代化高楼里堆满商店，我能说上来的那些个世界级名牌都看到了，店还都不是一般的大，印象比较深刻的是两家香榭丽舍旗舰店规模的LV彼此相隔不到两百米，在欧洲通常很不起眼的MIU MIU有一家富丽堂皇得令人诧异的大店面。另外还有不少只有Priscilla能如数家珍的牌子，我就只有学习的份了。最终我在Takashimaya商场楼上的纪伊国屋书店里买了一套赖明珠翻的《1Q84》，在一家叫画友的美术用品店里买了一套Copic自然灰系列马克笔；Priscilla则在Ferragamo买了一只发卡。我们心满意足地来到邵氏大厦的影城，买了爆米花和可乐，看了Avatar。真是一部好电影，虽然尚未到改变人生观的地步，但绝对是一部好电影。晚上再次吃了很多好吃的。
</p><p>
一月四号天气比较阴，所以很舒适，早上去参观Esplanade剧场，然后绕过港湾，去看了新加坡的标志，会喷水的鱼尾狮。Priscilla说路边咖啡店的咖啡都难喝得要死，只好去了星巴克。晚上则见到了阔别五年、毕业之后就去了新加坡工作、给Priscilla帮了很多忙的Tintin学姐和她男朋友，一起吃饭，然后四个人躲在车里参观了芽笼红灯区……
</p><p>
一月五号去了Funan DigitaLife Centre，一栋贩售电子商品的大厦。那里和Sim Lim Square都可以算是宅男的天堂，geek的乐园。从相机到游戏机，从集成电路到HiFi，应有尽有，而且很便宜。以苹果电脑而论，几乎大厦的每一层都有一家授权经销商，算上退税，比德国便宜200欧元还要多。我在这里认真地考虑了一番要不要提一台iMac回去，但是考虑到风传最近德国政府财政吃紧，海关查得非常严格，加之那个东西体积也不算小，携带总是不太方便，遂作罢。晚上最后一次吃了很多好吃的。
</p><p>
一月六号飞回国，本来是早上九点半的飞机，结果七点半到机场却得知飞机推迟两个小时起飞。飞回国内已经是晚上六点多，折腾回家已经是十点。
</p><p>
总结此次新加坡之行的若干印象：
</p>
<ul>

<li>天气真热。太阳基本上是在头顶直射，上午基本没法在户外呆着。空调就像欧洲的暖气一样是生活必备品。好处是一年四季都不用换衣服。所以看到店里的“换季”打折会觉得很荒诞。</li>

<li>数码单反的普及率很高，到处都有人拿着，虽然我觉得这个城市其实没啥可照的。公车上有大幅的尼康广告。</li>

<li>人们热爱购物和饮食。几乎市区所有的地铁站都直接修在商场底层，出来就是一堆商店或者小吃店。据称几乎没有人在家做饭。</li>

<li>公众交通便捷，出租车也很便宜。大街上日本车的比例非常高，来来往往都是日产，本田，丰田，日产，本田，丰田。自始至终只见到过不多于十辆欧洲牌子。</li>

<li>有几乎全世界各地的美食。虽然stracciatella冰激凌的味道非常奇怪而且居然没有巧克力在里面，咖啡的味道也差，但是谁要吃那个啊，重庆凉粉和盐酥鸡才是王道。榴莲的味道有点恶心。</li>

<li>处处皆罚款，吃口香糖罚800，吐痰500，扔垃圾500，喂鸟200，跨越轻轨站台上的黄线500，跳下轨道的话2000。1 Singapore Dollar = 0.5 Euro = 5 RMB。</li>

<li>马来语是新加坡的官方语言，但是没什么人说。英语是通用语言，但是被严重本地化了。中文的状况也同样很烂，电视上播个问答节目，“有条不紊”四个字，没有一个嘉宾能认全。</li>

<li>生活节奏很快，声音很嘈杂。</li>

</ul>
<p>
此次旅行的一些照片见flickr: <a href="http://www.flickr.com/photos/lonelyfox/sets/72157623097383905/">http://www.flickr.com/photos/lonelyfox/sets/72157623097383905/</a>
</p><p>
回到家之后静养九天，去了趟塘沽，正赶上海门大桥升起来，被堵在桥头，等待七艘货轮从结冰的海河里依次穿过桥下，足足等了快一小时。又去了两次市区，见同学兼逛街，第一次买了一只诺基亚N5000，第二次买了一堆书，两本Oracle，两本日语，还意外地遇到一本好书，《中国印刷术的发明及其影响》。天津图书大厦变得令人吃惊地破烂，以前计算机类书籍占到第五层的五分之一，现在明显变少了。在家呆着的每天我爹妈都给我做好吃的，包子饺子锅贴酱牛肉千层饼拉条子凉皮葱油饼地三鲜。还喝了很多好茶。跟爸妈讨论将来的生活问题，没有什么满意的结论，不过他们对我的决定似乎也不是很抵触。
</p><p>
新年了，好好生活吧。我爱你们。
</p>]]></content:encoded><comments>http://blog.metaphox.name/post/misc-15#comments</comments></item><item><title>性数格</title><link>http://blog.metaphox.name/post/genus-numerus-kasus</link><author>Metaphox</author><pubDate>Sun, 01 Nov 2009 14:24:21 GMT</pubDate><content:encoded><![CDATA[<p>【按】翻出一篇陈年草稿，写的都是学德语时的种种感触，可惜大多只有只言片语，现在已经不记得当初在想什么。只有一篇比较完整的，修葺一下发上来。感觉以前还是挺有激情的，好像学德语的过程处处可见思维的差异，一面试图理解另一种组织思维的方式，一面又比照这种组织思维的方式与我既有的有何不同，隐隐认为这是某种更深层次的culture shock。</p>

<p>后来变得渐渐没那么兴致勃勃，可能是大脑已经重新整理过，不再觉得自己固有的语言使用方式就是“正统的”，所以面对差异的时候，也不再有什么去仔细对照的念头……</p>

<hr />


<p>拿什么拯救你，我的性数格。德语语法所谓“性”，指单词的“性别”，是一种对于名、代词词的分类。“数”即单数和复数，与英语的概念一致。至于“格”，指的是名词或代词在句子中所扮演的语法角色。</p>


<p>德语初学，最大的WTF就是词性。我的意思是，词性不仅仅会<strong>带来</strong>WTF，它本身就<strong>是</strong>一个WTF。词<strong>性</strong>的划分，按照我认为合乎逻辑的方式来讲，一个词如果是指代某种雄性事物，比如“父”，那么这个词应该被归类为阳性（maskulin），如果是指雌性事物，比如“女”，就应该是阴性的（feminin），其余看不出明显性别的东西，应该归类为中性的（neuter）。但是德语的情况却并非如此，性别合乎常识的单词只占很少的一部分，有大部分的词性让人觉得困惑无比。最直接简单的WTF：『太阳』 - Sonne，是阴性的。月亮，或者说『太阴』 - Mond，是阳性的。这一性别划分让当时的我震撼不已，毕竟“maskulin”被翻译成“阳性”啊同学们，而现在居然告诉我太阳是阴性的，登时我朝几千年的宇宙观就这么被颠覆了。我的第一反应自然就是去问德语研究生MM老师为什么，MM老师眉头一皱道：你别管为什么，它就是这样的。看我一脸不甘，又补充说，Sonne是E结尾，所以是阴性。Mond为什么是阳性的，我也不知道。你别问为什么，你就先记住。</p>


<p>我很想告诉她，我有毛病的地方就在于搞不懂为什么的东西很难记住，否则我也不至于政治考得那么烂。但我想她大概也没兴趣，到最后也没说。类似的对话，在师生之间重复了几次，我终于明白这样的问题虽然很容易发现，却很难找到答案，教科书上也没写，久而久之，人们就失去了寻找答案的兴趣。而且若说一句话别人能听懂，又有几个人会去琢磨这话何以要这样说呢？更泛化一些，若一件事情已经“如是”了很久，会有几个人对于其“如是”的原由感兴趣呢？拿我认识的那几千个中文汉字来说，若被人问起“这个字为什么这么写”，我能答上来的又有几个？所以后来，吐啊吐啊的，我就习惯了记单词的时候记住词性，而不去想为什么。为什么“爱”（Liebe）是阴性，“恨”（Hass）是阳性？为什么“伊拉克”（Irak）是阳性，“土耳其”（Türkei）是阴性？更有甚者，为什么“头”的德语是阳性（der Kopf），法语是阴性（la tête），拉丁语是中性（caput）？每当脑中泛出这样的问题，我就会压抑自己强烈的WTF感和求知欲，默念研究生MM老师的箴言：你别问为什么，你就先记住。
</p><p>
直到很久之后，我又一次温习北欧神话时才猛然意识到，对于古日耳曼人来说，掌管太阳的是女神Sól / Sunna，而掌管月亮的则是男神Mani（罗马人从未真正征服过日耳曼人，所以去他的阿波罗和戴安娜），虽然后来这个民族不幸被天主教腐化了，但是这古老的神话遗迹却在语言中保留下来。如此一说我就渐渐想明白了很多事情，或许很古早的时候，一切名词分类都符合当时的逻辑，正确地使用词性，是一种仪式上和宗教上的政治正确。只是后来，保证逻辑正确的努力渐渐架不住新词汇和外来语的不断涌现，以及何谓“逻辑正确”这一概念本身的逐步演进，词性终于蜕化成了一种纯粹的语法现象，失去了最初的意义。时至今日，人们只能通过使用的规律，而不是通过内在逻辑来总结语法。
</p><p>
单词分单复<strong>数</strong>这一特征，因为大家都学过英文的缘故，可能不是那么WTF，但是仔细想想，“I have two books”，明明说了“二”，为什么“书”还要变成复数呢？“Two books are on the shelf”，已经说了两本书，为什么系动词还要变成复数形式呢？（而且为什么要用系动词呢？）这个我始终想不通，只能解释为，每种语言都有其冗余的部分，每种语言冗余的地方不同，复数就是一些语言的冗余所在。泛泛来说，如果只看语法，汉语的冗余很少，但是如果只看书写系统，还有什么语言比汉语更冗余的吗？但是冗余总有其意义的，如果汉语的书写系统承载了文化，那复数连同其他屈折特征想必也承载了别的什么东西。
</p><p>
具体到细节上而言，对照英语复数构造模式的相对简单，德语复数之WTF还在于其规则繁多。先照抄一段<a href="http://zh.wikipedia.org/zh-hans/众数_(语言学)">Wikipedia</a>好了：
</p>
<blockquote>
<p><strong>德语的众数</strong></p>
<p>德语和英语一样，多数名词具有单复数之别，而且德语名词有性和格的区别，做为一种屈折语，德语<strong>不同性别和格的复数变化也是不同的</strong>，在德语的单音节且为<strong>阳性或中性</strong>的名词中，除了在结尾加"-e"或"-er"以外，若名词含有a、o或u这三个母音，则此三个母音通常须进行变音，a在此些名词的复数形变为ä，o则变为ö，而u则变为ü，如Buch（意即“(一本)书”，中性名词）的复数形为Bücher（意即“(两本以上的)书”）；而<strong>阴性</strong>名词，多在结尾加"-(e)n"变为复数形，而词干通常不变音，如Frau（意即“(一名)女人”，阴性名词）的复数形为Frauen（意即“(两名以上的)女人”）。</p>
<p>实际上德语名词复数的变化情况远比这几条规则复杂。一方面是因为德语的标准书面语同时吸收了高地德语和部分低地德语的规则，另一方面也由于德语不断受外来语影响，导致复数变化同时存在几套不同的体系。</p>
<p>一般的德文辞典都会逐个给出名词的复数第一格（主格）形式，因为德文是无法像英文或法文那样，凭有限条语法规则穷尽绝大部分名词变复数的情形的。</p>
</blockquote>

<p>至于名词或代词的<strong>格</strong>，指的是它在句子中的语义功能。汉语基本上通过词的次序变化来体现词的语义功能，德语则部分依赖于词序，同时却也依赖于改变词的写法（称为“屈折”，<a href="http://en.wikipedia.org/wiki/Inflection">inflexion</a>。来达到同一目的。举例而言，汉语中：</p>

<p><span style="color:#000">政府</span> <span style="color:#d11">给</span> <span style="color:#255">公务员</span> <span style="color:#941">纳税人</span> <span style="color:#666">的</span> <span style="color:#224">钱</span></p>

<p>这句话，“政府”是主格，“公务员”是间接宾语或曰与格，“纳税人”做属格，“钱”则是直接宾语或称宾格。这些名词和代词不管处于句子何处，写法都不变，而如果改变词的位置，语义就会变化，比如“纳税人给公务员政府的钱”，意义是完全不同的。当然某些改动仍旧可行，为了维持原意，语法上必须做相应的调整，比如“政府把纳税人的钱给了公务员”。</p>

<p>可是在德语中，单词的格不同<strong>有可能</strong>会导致其冠词以及这一单词本身的变化。WTF的地方就在于，格的变化规则同时取决于单词的性和数，而且并不规则。比如上面这句话的德语版本：</p>

<p><span style="color:#000">Die Regierung</span> <span style="color:#d11">gibt</span> <span style="color:#255">den Beamten</span> <span style="color:#224">das Geld</span> <span style="color:#941">des Steuerzahlers</span>.</p>

<p>Die Regierung，“政府”，是阴性-单数-主格，所以冠词是die，单词本身无变化。Den Beamten，“公务员”，是阳性-复数-与格，所以冠词是den，单词后面要加n。das Geld，“钱”，是中性-单数-宾格，所以冠词是das，单词本身无变化。Des Steuerzahlers，“纳税人的”，是阳性-单数-属格，所以冠词是des，单词后面要加s。至于那个gibt，是动词geben“给”的第三人称单数形式。</p>

<p>对于理想的屈折语而言，因为每个词的写法已经确定了它的格位，所以句子的词序是可以随意变化而不至于影响语义的。可惜德语并不完全如此，简单来说，正确的句子必须<a href="http://zh.wikipedia.org/zh-cn/動詞第二順位">保证动词在第二顺位</a>并且遵守一些其他规则（这些规则属于中级WTF）来排列词序。上面这句话的词序是相对汉语来说比较随意的，比如：“Den Beamten gibt die Regierung das Geld des Steuerzahlers”，“Das Geld des Steuerzahlers gibt die Regierung den Beamten”，是语法上正确（好吧其实我也不确定是否完全正确）而且语义一致的句子，只是强调的重点不同。问题是，德语的格位屈折并不是正交的，也就是说，虽然要根据名词的性数格来改变冠词和词尾，但是单凭冠词和词尾变换却并不足以看出名词的性数格。举例而言，der 这一冠词可能是阳性单数主格，也可能是阴性单数属格或者与格，还可能是阴阳中复数的属格……</p>

<p>读到这里，如果您头还没有晕掉的话，那真是应该试试学德语。回想那个德语暑期班，其实从学完语音到结束，我根本就一直在做两件事：一，学抖舌头。二，与性数格彼此折磨。别的事情统统都心有余而力不足，甚至连动词变位都没有完全记得。翻开一本语法书，性数格这一块通常都是一大堆表格，所谓“学德语”这一行为之起始阶段，除去发音、基础词汇和寒暄用语，其余全部内容其实就是通过某种办法把这些表格记住，否则其他全都无从下手。当你若能最终完成这一壮举，可以迅速而自信地回答出中性单数属格零冠词的名词前形容词应该是什么词尾，德语入门也就差不多完成了，可以开心地向另一堆WTF迈进。</p>

<p>在这里给德语初学者一个忠告，如果还有看到这里的初学者的话（说你呢，飞行员）：当你想要买本语法书来仔细研究这些表格的时候，请注意语法书里四个格的排列顺序。由于某种神秘的历史原因，主格、属格、与格、宾格又被依次叫做第一格、第二格、第三个、第四格。这种命名方法并不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德语界的原创，应该是语言学上流传下来的通称，但是仅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效管辖区域内被广泛使用<sup>[<del>来源请求</del>麦塔福克斯原创研究]</sup>。IMHO这种称法对初学者造成了很大干扰。使用这种命名法其实只有两个优点：一，可以让两个讨论德语的人之间的对话听起来更加牛逼一点，比如甲问乙：“为啥是Das Buch ist auf <em>dem</em> Tisch？”，乙如果回答“因为对于介词 auf 来说，表示状态而不是朝向的话，应该用与格而不是宾格”，听起来就没有“静三动四，duh！”来得牛逼；二，主格未必总是主语，属格未必总是表达拥有，与格并不总是做间接宾语，宾格也不总是做直接宾语（这听起来也是很WTF的事情不是吗），此时用第一、二、三、四格来称呼，可以避免名不符实的状况。但是，这两个优点无法抵销这种命名法的缺点，其中最严重的缺点就是总有语法书就把屈折表格的“语法格”这个维度按照一二三四的词序排列。这种排列方法相当不符合人的理解和记忆规律，最不常用的第二格排在第二位，仅次于第一格常用的第四格被排在最后，第一格与第四格的屈折方法相似，却被屈折方法同样相似的第二格和第三格分隔开来。（怎么样，这句话读着困难么？须知这就是“第一二三四格”这种称呼方法的精妙之处。）以定冠词为例，“经典”语法书是这样排列的：</p>


<table border="0" style="border:1px solid #666">
<tr style="border-bottom: 1px solid #666"><td></td><td>第一格 / Nom.</td><td>第二格 / Gen.</td><td>第三格 / Dat.</td><td>第四格 / Akk.</td></tr>
<tr><td>阳性 / Maskulin</td><td>der</td><td>des</td><td>dem</td><td>den</td></tr>
<tr><td>阴性 / Feminin</td><td>die</td><td>der</td><td>der</td><td>die</td></tr>
<tr><td>中性 / Neutrum</td><td>das</td><td>des</td><td>dem</td><td>das</td></tr>
<tr><td>复数 / Plural</td><td>die</td><td>der</td><td>den</td><td>die</td></tr>
</table>


<p>看得出规律么？看不出来就对了，能看出来规律的话说明你琢磨了太久。这就是这种排列方法的恶心之处：唯恐德语还不够难。比较恰当的表格应该是这样的：</p>


<table border="0" style="border:1px solid #666">
<tr><td></td><td>主格 / Nom.</td><td>宾格 / Akk.</td><td>与格 / Dat.</td><td>属格 / Gen.</td></tr>
<tr><td>阳性 / Maskulin</td><td>der</td><td>den</td><td style="background:#cf7">dem</td><td style="background:#ede">des</td></tr>
<tr><td>中性 / Neutrum</td><td style="background:#dcb">das</td><td style="background:#dcb">das</td><td style="background:#cf7">dem</td><td style="background:#ede">des</td></tr>
<tr><td>阴性 / Feminin</td><td style="background:#7b8">die</td><td style="background:#7b8">die</td><td style="background:#eb6">der</td><td style="background:#eb6">der</td></tr>
<tr><td>复数 / Plural</td><td style="background:#7b8">die</td><td style="background:#7b8">die</td><td>den</td><td style="background:#eb6">der</td></tr>
</table>


<p>大凡靠谱一点的语法网站都这样排列表格，比如<a href="http://canoo.net/services/OnlineGrammar/InflectionRules/FRegeln-A/Texte/Positiv-1.html">Canoo.net的这个形容词做定语时的词尾变化表格</a>。所以如果你计划买你的第一本德语语法书，请记得选择NADG这样的排列，查询和记忆会变得容易一点。</p>


<p>性数格的WTF，大致总结如此。其实随着时间流逝，随着语言的互相影响，<del>随着经济的不断增长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del>德语会如英语一样，向着纯分析语的方向演进（看看人家瑞典语）。当<a href="http://en.wikipedia.org/wiki/Firefly_(TV_series)">Sino-American Alliance</a>最终成立，人类大同，和谐社会实现的时候，德语一定也将随之消亡，只会在Summer <a href="http://www.whedon.info/Summer-Glau-About-her-career.html">Glau</a>这样的人名里留下一点点遗迹。</p>]]></content:encoded><comments>http://blog.metaphox.name/post/genus-numerus-kasus#comments</comments></item><item><title>再啁啾</title><link>http://blog.metaphox.name/post/post-tweet-1</link><author>Metaphox</author><pubDate>Wed, 21 Oct 2009 22:58:31 GMT</pubDate><content:encoded><![CDATA[<p>爆粗口并非Rap的专利，卡农也不只帕赫贝尔会写。1782年，音乐天才沃尔夫冈·阿马德乌斯·莫扎特，结束他辗转萨尔斯堡、慕尼黑与巴黎间的颠沛流离，来到维也纳成为了一名先锋独立音乐人。透过一个偶然的机会，他与朋友参加了皇帝约瑟夫二世主办的《超级歌剧》选秀活动，经过海选与层层淘汰，最后终于以一部《搞了你的马子跟我走》[1]夺得冠军，获得了音乐制作人克里斯多夫·冯·格鲁克的赏识，被包装一番之后走红当时的流行乐坛。人生得意，莫扎特便与朋友们尽情欢乐，一起畅谈理想，醉酒放歌，想唱就唱要唱得漂亮，就算没有人为他们鼓掌。在这人生的欢愉中，莫扎特写下了一首唱出心声的歌——《舔我的屁股》[2]。</p>
<p>Rap讲究pitch，卡农讲究声部。六个声部轮唱，歌词就是一句：舔我的屁……快，快，舔我的屁……快，快。简单直白，后世Lily Allen一句fuck you very much也不过如此。似乎觉得还不过瘾，莫扎特又补写了一首——《舔我的屁股，舔爽舔干净》[3]。</p>
<p>流行变古典，先锋变大师，低俗变高雅，萝莉变大妈。太阳底下，并无新事。</p>
<p><img src="http://blog.metaphox.name/somnium/blogdata/posts/img/moza-kiss.png" alt="Mozart" /></p>
<hr />
<ol>
<li><em>Die Entführung aus dem Serail</em>，中文一般译作《后宫诱逃》。</li>
<li><em><a href="http://en.wikipedia.org/wiki/Leck_mich_im_Arsch">Leck mich im Arsch</a></em>，wiki条目，附midi及iTunes试听地址。</li>
<li><em><a href="http://en.wikipedia.org/wiki/Leck_mir_den_Arsch_fein_recht_schön_sauber">Leck mir den Arsch fein recht schön sauber</a></em></li>
</ol>]]></content:encoded><comments>http://blog.metaphox.name/post/post-tweet-1#comments</comments></item><item><title>后啁啾时代的啁啾</title><link>http://blog.metaphox.name/post/post-tweet-0</link><author>Metaphox</author><pubDate>Sat, 17 Oct 2009 19:47:44 GMT</pubDate><content:encoded><![CDATA[<p>昨夜与雷克斯协同写<a href="http://www.typeisbeautiful.com/2009/10/1577">长S的故事</a>到两点，今天早上又七点半爬起来，奔赴奥芬堡。久未谋面的奥芬堡下着细雨，细雨中我在火车站迎接了来自图宾根的客人。客人是我曾经<a href="http://blog.metaphox.name/post/buechermarkt-deutschland">转载文章</a>的杨不风同学和他的三位同学。三位同学两男一女，有一位男生没有带护照。没有带护照的华人不幸遇到边界临检的结果就是被遣返回到德国境内，结果这位可怜的同学就不得不离开了我们，在斯特拉斯堡火车站外面见到了法国的阳光，然后坐上了法国的警车。目送警车远去，我与剩下三位同学<del>噙着泪</del>开始了斯特拉斯堡之旅。斯特拉斯堡一如既往地热闹熙攘，集市与大教堂，名店街与广场，都是走惯的地方，只是身边少了Priscilla，多少有点惆怅。惆怅化为力量，用双腿走遍了老城区，又折到欧盟议会。欧盟议会前飘着诸番旗帜，只是冷冷清清，像入夜的罗马斗兽场。绕着斗兽场走了一圈，我们高高兴兴地结束了法国边境一日游，回到了德国。</p>

<p>必须说，和读书人谈话感觉就是不一样。杨不风同学修哲学，来自浙江大学。美女同学修文化史，来自武汉大学。另一位帅哥同学修神学，来自北大。相形之下，我真是个粗鄙的土人……</p>
]]></content:encoded><comments>http://blog.metaphox.name/post/post-tweet-0#comments</comments></item><item><title>纪念菲利克斯君</title><link>http://blog.metaphox.name/post/ff</link><author>Metaphox</author><pubDate>Sat, 10 Oct 2009 22:32:04 GMT</pubDate><content:encoded><![CDATA[<p>
【按】本文讲的不是<a href="http://blog.metaphox.name/post/felix">那只猫</a>。考虑到小心驶得万年船的古训，本文只用中文写成，除了菲利克斯·费德勒先生，其余人物均用化名。
</p><p>
菲利克斯·费德勒先生是公司数据库小组仅有的两个成员之一，一九七八年生，在公司工作了三年半。一个月前他给信息技术部门的所有同事发了一封电子邮件，告诉大家他两个月前已经提交了辞职申请，离开的时间确定为十月九号。这让大家觉得很突然，但是并不惊讶。
</p><p>
公司的创始人是旅行社发家，致富之后，建立了一家市场数据公司。一开始只做数据收集，工作量不大，某现已过气的国际商业机器公司系统即可全部搞定，网站也全都外包给别人做。后来公司渐渐发展，开始拥有自己的信息技术部门，而如果除去当时主管硬件、后来成为部门经理的米克·贾格尔先生，其时第一个、也是唯一一个部门成员，是科特·科本先生，他当时的头衔是“在线开发人员”。科特陆续开发了公司的若干网站，数据库用的是慕尼黑某软件公司的产品——后来被升阳电脑收购的那个免费数据库，那时还名不见经传，虽然现在名已不见经传的，是那个慕尼黑的软件公司。
</p><p>
后来创始人将公司的娱乐市场数据采集及处理业务剥离出来，作为与德国一家消费市场研究企业的联合投资，成立了我现在任职的这家公司。继而信息技术部的人渐渐多起来，对于数据库的要求也渐渐高起来。科特决定转向甲骨文数据库，问题是他没有任何相关经验。公司于是就聘请到了沃尔夫冈·阿马德乌斯先生，“指导”科特设计数据仓库，而差不多就是那个时候，菲利克斯君也加入公司，成为在线开发小组的人员。沃尔夫冈先生做了一个很有趣的设计：将数据仓库的主体分为结构完全一致的两块，甲和乙，但是甲拥有百分之八十的资源，乙只有百分之二十。不需要进行数据导入时，甲在线，乙离线，查询速度很快。需要进行数据导入时，甲离线进行数据导入，乙上线，查询速度变慢，甲导入完毕后重新切换上线，然后再将数据导入离线的乙。这个设计看似巧妙，实则于运行一段时间之后就会出现弊端——导入过程需要重复两次，耗时太久，出错几率增高，总有一部分资源被闲置，神谕的优化器无法完全工作，等等。大概是看到了自己的设计必将失败的凶兆，或者对面山头实在太过青绿的草色，沃尔夫冈先生后来离开了公司。在他离开之前，因为数据库部分问题重重，菲利克斯作为当时唯一有一些数据库背景的开发人员，也随之加入了数据库组。
</p><p>
背景介绍完毕，时间快进到二零零八年。在二月底的面试中，我已经认识过科特·科本先生，对他的印象是一位有着啤酒肚的摇滚青年。而愚人节我第一天上班时科特因病在家，米克大叔只是简单地指着菲利克斯君说，这是菲利克斯，数据库组的。我与菲利克斯握过手，敬畏地看着这个栗色头发几欲及肩，绿色眼睛咧着嘴笑的瘦高男生，喃喃地说，我很荣幸。从一楼到四楼，米克·贾格尔带着我拜过公司的各个山头，才让我回到座位上坐定，开始了我的职业生涯。那时我只是一个在大学里写过几行爪哇代码，无聊时喜欢鼓捣超文本链接语言和层叠样式表的毕业生，尚不知道“蛤蟆”软件为何物，也不知道什么是商业智能、索引优化和共享池缓存。甲骨文数据库对我来说是不折不扣的神谕，菲利克斯君在他的电脑上摆弄什么，我毫无概念。这种感觉很恐怖，我的意思是，作为一家以数据处理为主要业务之公司的一个试用期员工，我发现在那些简单到爆炸的表格标签和等宽文本文件之间，我对公司核心的工作原理和业务流程一无所知。
</p><p>
更恐怖的事情还在后面。我发现其实不止我，整个公司真正在细节层面上了解核心流程的只有两个人，而这两个人各自只知道一半。对于另一半系统在做什么，一方面因为两者是截然不同的世界，另一方面因为自己这一半的业务已经足够让人焦头烂额，两个人都毫无了解的兴趣。极端情况下，两者之中的任何一个若因某种不可抗力不幸挂点，公司就会陷入混乱，如果两者同时挂点，公司就可以解散了。信息技术部门没有任何文档，规范，指导原则之类的东西存在于公司里，大量的德·发科托（实质性的）和阿德·霍克（特定目的）解决方案散落于运行了许多年的壳脚本、报表程序生成器语言和存储过程中，其中许多已经因为岁月的流逝而变得神秘，超越了人类理性理解能力的范围。信息技术部门的产品是公司几乎所有利润的来源，但是公司的领导者对于信息技术部门提出的要求却始终视而不见——科特先生连续数年提出过参加神谕数据库的培训申请，都被管理层搁置。科特先生自嘲地在墙上印了两张甲骨文软件的证书，一张写着：科特·科本，甲骨文官方认证之神谕混乱协会成员；另一张则是：世界上首个由无证驾驶的巴士司机所设计的数据仓库。相比之下，楼下负责卖产品和客户沟通的市场部门，却可以得到他们想要的一切。
</p><p>
所以我入职之后同样没有得到任何公司内部的培训，也就成了顺理成章的事情。我不得不每天阅读八小时源代码，试图理清其中的脉络。但是许多时候我觉得自己孤立无援。科特·科本先生患有糖尿病，加上工作压力过大，脾气喜怒无常。高兴的时候我问他，他会做出简单的解释，不高兴的时候我问他，他只会告诉我不要管了，由他来搞定。我无可奈何，只能继续自己研究。某一天这样的事情又一次上演，在我去厨房倒咖啡的间隙，菲利克斯从后面跟上，叫住我，告诉我有什么数据库方面的问题也可以问他。
</p><p>
从此菲利克斯开始充当了我的导师角色，或者说，亦师亦友。从事过信息技术行业的同学应该明白，面对意大利面条式的混杂代码，来自知情者一两句简单的介绍可以省去自己许多毫无意义的折腾。如果这过去的六个月我由菲利克斯省去的折腾可以物质化，想必应是立方秒差距的体积。对于我愚蠢的问题，他总是耐心解释，对于我擅长的东西，他也会不停追问。除去工作上的问题，他也会告诉我，念“昨天”这个词的时候不要学周围的人翘舌，他们那样念是因为那是本地方言，以及德国跟伊朗、阿富汗这些国家的关系比较缓和，所以民众对遭受恐怖袭击的担心并不高之类与工作无关的事情。米克大叔、科特、菲利克斯和我总会于周五下班后在厨房里喝啤酒闲聊，偶尔会升级到一起去城区的啤酒馆继续喝到深夜。这样的细节让我的存在感和社交技能得以延续发展，没有蜕变成一个彻底的宅男。后来有一天我在看拍卖网站，菲利克斯问我想要买什么，我说我想把自己的尼康相机卖掉。菲利克斯说他也对摄影颇有兴趣，我们就此讨论了几天。最终菲利克斯决定买下我的相机，我也很高兴我的尼康可以托付给一个认识的人。菲利克斯说零五年他曾经作为背包客走过新马泰，希望今年可以有机会带着这台相机去别的地方。当时我只是简单地将其理解为一个愿望，没想到他其实已经是在打算离开公司之后将要做的事。
</p><p>
临走前的一周菲利克斯集中精力对付他最后的若干任务之一，将日本的销售数据导入神谕。鉴于我来自天朝，有远东语文识别能力，组织上安排我协助他将日本方面的工业标准编码转为通用字符集。这一工作远没有我想像的轻松，细节上的问题总是会出其不意地绊倒我们，而且科特·科本碰巧去希腊渡假，菲利克斯必须将他的承担过来。我们两个每天都在办公室里呆到接近八点钟，离开的时候公司连清洁工都下班了。但是这一周我过得非常充实，每天都能学到新东西，不仅仅是技术上的。菲利克斯到最后也认识了片假名若干，一起去中餐馆吃饭的时候还指着墙上的日文菜单说，卡塔卡纳。
</p><p>
到周一，那个项目终于完事大吉。开完碰头会，科特·科本拉住我，问我可否去给菲利克斯君集资，买个小礼物。我说当然可以，信封和卡片在哪里？科特·科本说我们还没有准备，让我先去把付了钱的人名都记下来，买了卡片再补上。我心中狂奋特，但还是答应了下来。收下五欧元，记下两个人名之后，哥特美眉让我去找公司老板的秘书解决一下卡片的问题，我依言前往，结果两个秘书都只有生日快乐和葬礼的卡片。正没理会处，秘书之一决定上网找图片自己印在卡纸上，问我能否代为信息技术部门想一些什么有特色的东西写上。我想了想，写下了：选择 星号 从 主干表 哪里 曲目标题 类似 再见。
</p><p>
再见，再见。周三下班又只剩我和菲利克斯两人，索性又跑到厨房喝酒。周四下班的送别会上，那张硬卡纸背面已经布满了签名，科特·科本把它封塑，然后送给了菲利克斯。大家都来了，吃吃喝喝，说说笑笑，然后又都离开。到最后剩下我、菲利克斯、科特·科本、圣-洛朗和苏珊·卡尔文。喝到十一点，啤酒都没了，苏珊回家，科特情绪崩溃。我们四个向市中心进发，菲利克斯问我可知道哪个酒吧还开着，我说，我家门口那个。
</p><p>
我们在我家门口的皮埃尔酒吧喝到凌晨两点。老板说，听你们说话都是搞计算机的么，在哪里高就？我们说哪哪哪。老板说，哦，可认识米克·贾格尔先生，他是我的老朋友？我们绝倒，说那是我们的领导。老板说为什么从来没见过你们？菲利克斯指着我说这要怪他，他就住在酒馆对面，可是直到今天才带我们来。老板说那以后可要常来，我们几个相视而笑。三点钟，四个人终于都趴下了，菲利克斯决定去我家睡觉，科特则执意要回家，让我指给他奥古斯都广场在哪里，他打电话给媳妇，让她来接他。我不放心他，就远远跟着，盯着他一路踉跄蹒跚兼调戏路人，最后一屁股在奥古斯都的公车站长椅上坐下。过了几分钟她媳妇开车来了，我才折回到家里，腾出别人丢家具时捡来的床垫，将一个月想洗却都忘记洗的床罩套上，让菲利克斯睡下。
</p><p>
周五九点我们醒来，挣扎着去公司上班。我浑身脱水，关节剧痛，菲利克斯却像没事人似的，直到中午才声称自己有轻微的头痛。下午他开始收拾东西，留给我一张过两小时就会失效的名片，一支印了超文本处理器语言图标的圆珠笔，和一副只有一个耳朵出声的破耳机。我不忍面对送他抱着盒子上车的场面，早早与他道别，逃回家里。
</p>]]></content:encoded><comments>http://blog.metaphox.name/post/ff#comments</comments></item><item><title>宅文试作</title><link>http://blog.metaphox.name/post/gamez-review</link><author>Metaphox</author><pubDate>Sun, 04 Oct 2009 22:58:30 GMT</pubDate><content:encoded><![CDATA[<p>Priscilla走后，生活很是单调。朝九晚六，中午吃披萨，晚上吃米饭，有兴趣炒菜，没兴趣就吃罐头。从一个网站租xbox的游戏来打，到现在打穿了《Gears of War》一和二代，《Tom Clancy's H.A.W.X》，《Halo Wars》和《Prototype》，加上我自己买的《Bad Company》。连游戏都不想打的时候就看书，看看就困了，倒头睡着，一天就这么过去。
</p><p>
打过的这些个游戏都还不错。《Gears of War》系列很血腥，背景设定是说人类本来幸福地生活在Sera星上，后来爆发了能源危机，人类发现了一种地下的液态矿物可以做为新能源的替代品，就为此内战79年，战争的结果是建立了一个联合政府。谁知和平之后的某一天，忽然有一群地下怪物向地面发起进攻，打得人类很惨，这群怪物被称作Locust。幸存的人类被迫集中到高地要塞都市Jacinto，一点点发起反攻，反攻的最终手段就是钻到地下去端Locust的老巢。而游戏的主角是两个士兵，Marcus和Dom，游戏过程就是操作他们俩拯救人类。简单来说GoW就是一部现代版魂斗罗，线性剧情，两个肌肉男带几挺大枪去横扫一切，最后拯救世界。只是魂斗罗要靠跳跃来躲子弹，GoW则必须时刻寻找掩体。武器和美工设定方面都是一流的，只是一代操作感略差，存盘点也设得不是很恰当，而二代就很堪称完美。
</p><p>
作为Unreal设计师Cliff Bleszinski的力作，GoW是非常血腥的，游戏过程中画面的色调会不断微妙地变化，但是大部分时候大部分东西看起来非常暗淡，只有血液的颜色永远保持高饱和度。倒下的敌人、倒下的队友和倒下的玩家都会鲜血四溅，如果被打倒在地但是没有立刻断气，那么还可以在地上爬行——拖出的血迹自然也是很夸张——对敌人来此时给了玩家一个机会，可以冲到他们面前用脚、枪械或者拳头把他们的脑袋砸碎，对玩家来说这段时间里则必须等待队友救援（单人模式就只能等AI不佳的NPC），同时祈祷不要被敌人冲过来踩碎。大约是受了战锤的启发，玩家的机枪附有一支电锯，肉搏时可以启动，将对手从肩到腰锯成两截——各类肢体残断是游戏描写的重点。此外一切飞溅的鲜血都可能染到镜头上，敌人的，或者你自己的……事实上，GoW是如此地血腥，以至于没能在德国发售，以18禁的级别都不行，不过德国不能发售并不意味着它在德国被禁止，还是可以从国外买来玩的。我不能理解的是，这个游戏论血腥也许更胜一筹，可是论恐怖和恶心，大概是远不及《Dead Space》这一变态作品的，为何《Dead Space》在德国就可以卖呢……
</p><p>
《Tom Clancy's H.A.W.X》比较让人失望，剧情聊胜于无，除了能飞SR-71，没有太多亮点，和《Ace Combat 6》很难算各有千秋，只能算是个中规中矩的作品。剧情也比较扯——当然，扯也是相对的，H.A.W.X再怎么扯，至少故事还发生在地球上，说玩家是前美国空军飞行员，后来转业到某雇佣军公司就职，结果这个公司在巴西某次军事行动过程中倒戈向美国开战，于是玩家弃暗投明，回到美国空军服役，搞倒了这个公司。反观Ace Combat系列的剧情，从第一代开始就没有发生在在地球上……当然，至少战争都发生在国家间级别。Tom Clancy系列游戏的特点是，在比较荒诞的剧情之下有一颗高拟真+高科技的心，剧情相比来说只是陪衬，H.A.W.X自然也不例外，只是如果近未来空战能高科技到这个地步，未免也太乏味了一点。玩过Ace Combat的人应该很容易上手H.A.W.X，唯一独具特色的东西是在H.A.W.X之中可以关掉辅助驾驶系统，从而做出一些特技动作来——严格说只能做一种动作：普加乔夫眼镜蛇。好一点的飞机做得夸张一点，可以做成超眼镜蛇，差一点的飞机就做不太出来，但好歹能意思一下。
</p><p>
《Halo  Wars》难度太低，没什么战术可言，如果我不是Halo迷，这游戏打不完就会退回的。战役部分只有人类，没有圣约，联机对战倒是可以选圣约，而圣约的英雄都强得离谱。唯一要表扬的优点就是游戏画面和动画都美轮美奂，精致无比，而且大概也就在这一部作品里我们才第一次看到了其他斯巴达战士的风采。用手柄玩即时战略终究是不够过瘾，希望这款游戏可以移植到PC上……
</p><p>
《Prototype》是不容错过的大作，基本上你可以把它立即为一部超人版《GTA》，主角被不明病毒侵袭，变异出恐怖的超能力，而整个曼哈顿岛也感染了，市民开始慢慢变成僵尸，而主角不正不邪，僵尸方和军方他都不待见。这个游戏的卖点很多，比如淋漓尽致的操作快感，史诗般的boss战，多种能力升级系统，沙箱模型，记忆碎片收集系统等等，但是最让我印象深刻的还是那个被缩小的曼哈顿岛。几乎曼哈顿所有知名的建筑都被浓缩到了这个岛上，有一场boss战是在时代广场发生的，我特意去google maps的street view看了一下，与真实的时代广场别无二致。配上细腻的昼夜色调变化，这部游戏当纽约风光片来玩也不错。而游戏的结尾很有点阴谋论的调调，米国政府自己导致的一场悲剧最终被推到恐怖主义头上（显然是民主党幕后指使的别有用心的一小撮游戏设计师妄图破坏米国稳定和谐之举）。总之，《Prototype》就和《Max Payne 2》一样，属于黑色美学悲剧英雄启示录风格的大作，酷得掉渣，不可不玩。
</p><p>
《Battlefield》系列一直都很受欢迎，《Bad Company》自然也不例外。打完像看了一部电影，喜欢战争游戏或者第一人称射击的话，这部作品是不可错过的。另外，我最近才知道原来《Battlefield》系列的设计组DICE是一家瑞典公司，他们做出了《Battlefield》系列和《Mirror's Edge》，这太令人惊讶了！（没见过世面的惊叹号）
</p><p><img src="http://blog.metaphox.name/somnium/blogdata/posts/img/leap_of_faith.png" alt="faith" style="float:right; margin: 1em" />
《Mirror's Edge》我尚未有时间去玩正式版，只是宕了个demo。这部游戏讲述的是一群反抗暴政的英雄的故事——仔细想想这题材也很老掉牙——不过这群英雄不是像《Red Faction: Guerrilla》那样赤果果地搞火星工人暴动，暴政之暴虐也没有到草菅人命的地步。话说某个不知名的现代化的国际大都市里，市民的一切电子通讯都被监控，所以试图改变这一切的反抗组织就不得不雇用一些在城市里面——不对，应该说“上面”——奔跑的快递服务人员来达成通讯目的。玩家所扮演的就是这些高空奔跑者的一员，Faith Connors，形象是一个亚洲女性：
</p>
<p>
单单这个主角设定就很反传统，不妨拿她与Laura Croft比较一下吧，除了比较肤色发色眼睛颜色，还有胸部大小和暴露程度。不只是女主角，这个游戏的各个方面都很反传统，却又是精致、清新、令人眩目地在更高层面上反传统，比如那个不知名的国际化大都市之设计风格及渲染模式所营造出的工业化、批量化、高科技化现代城市、宛如混凝土沙漠的大背景，以及被主角所反抗的、不可见的暴政之具象化的代表——那群模式化、全副武装、严重依赖器械、如机器人般只能僵硬地遵从命令的特警，更反衬出女主角等人的反抗行为所闪耀出的人本主义精神光芒……（原来游戏评论也可以这么装逼）。游戏模式严格来说算不上新颖，有个PC Game《Free Running》也是这个类型，主要内容就是在城市的高楼顶端依赖自身体能和排水管、通风管之类既有设施尽量快地从一个地点抵达另一个地点。与类似游戏不同的是，视角是第一人称，并且路线是开放的，对玩家的判断力要求极高，属于很容易上手但是很难成为高手的类型。对于奔跑过程的刻画非常到位，比如奔跑的速度会影响转向的速度，跑快时画面会轻微地虚化，女主角的喘息也会渐渐加重。远距离落地时的翻滚也是第一人称的，需要适应一下。如果跑得好应该会很有成就感，如果在跳高楼的时候失手，下落的过程中屏幕会渐渐暗淡，只见无数窗户飞快地向上飘去，惊起的鸽子扑过眼前，坠地之前的一刹那屏幕完全黑掉，然后只听见一声噗通……
</p><p>
废话打住，感兴趣的同学请移步去看<a href="http://www.youtube.com/watch?v=2N1TJP1cxmo">游戏视频</a>（youtube，一定要开HD）。
</p><p>
租来的游戏大概就是这些。自从发现游戏可以租赁之后我就再没买过游戏，不过貌似这仅限于可以在一周内打穿的动作类游戏……从买xbox的第一天起我就想玩的Fallout 3恐怕还是得买下来，在一周内打穿它不太现实。唔还有老头滚动条……
</p><p>
我可以再宅一点么。
</p>]]></content:encoded><comments>http://blog.metaphox.name/post/gamez-review#comments</comments></item><item><title>琐事十三</title><link>http://blog.metaphox.name/post/misc-13</link><author>Metaphox</author><pubDate>Tue, 08 Sep 2009 23:31:50 GMT</pubDate><content:encoded><![CDATA[<h4>退税</h4>

<p>这里说的是关于德国退个人所得税，而不是海关退增值税。</p>

<strong>退</strong>税的前提条件：

<p>工作，交了税卡，薪水被扣了税，第二年五月三十一日之前递交了报税表格，然后税务局认为你实缴的税多于你应缴的税。</p>

<p>也就是说，如果你不去报税，是不会有税主动退给你的。而不交税卡的黑工是无所谓退税的，虽然理论上你仍旧可以去报税，但是最终结果应该是补交税。（我知道以上都是废话，但是废话总也要有人说吧……）</p><p>

退税的过程大致如此：
</p><p>
去当地的Finanzamt要报税（Einkommensteuererklärung）用的表格。此表格分为一份主表和许多附表，主表必填，附表视你的工作内容选填。所有这些表格都可以在<a href="https://www.formulare-bfinv.de/ffw/action/invoke.do?id=est08">这里</a>找到（如果此链接失效，请在<a href="https://www.formulare-bfinv.de/">https://www.formulare-bfinv.de /</a>这一网站上自行寻找，应该在很显眼的位置，比如目前的排版是在最左边的列表顶端第一条）。通常对于在给别人打工的你来说，需要填的只有主表（ESt 1 A 200X - Einkommensteuererklärung 200X (Mantelbogen) für unbeschränkt steuerpflichtige Personen）和附表N（Anlage N 200X - für Einkünfte aus nichtselbständiger Arbeit）。200X是年份，也就是说这个表格每年都可能略有不同。网上有一篇<a href="http://www.uni-ulm.de/acssu/cgi-bin/view.cgi?forum=13&topic=1495">两年前的帖子</a>，详细介绍了每一项的意义和填法，虽然目前的表格已经略有不同，但是此文仍旧非常具有指导意义。
</p><p>
我在这里只想说明一件事，就是所谓退税，并不是指退给你你所申报的那些钱，而是用你的收入减去你所申报的那些钱，然后再针对这个金额计算你应该缴多少税，并将多收的那部分税金退还给你。
</p><p>
举我自己的例子。08年我在学校做一个0,5的助教职位，总收入15736欧元，上缴的个人所得税877欧元。我在报税的表格里申报了交通费，购买与工作相关的书籍开销（其实是lua的ref. manual……），以及最重要的，我08年的学费，两个学期一共1392欧元。一开始我以为退税的金额将是877欧元，也就是全部退回，因为我将退税错误地理解为用我缴的税去弥补我所报税的开销。但实际上，税务局只是将我的总收入15736减去我报税时填入的、应该免税的开销，最终认定我应该被课税的收入是10909欧元，应该课税的金额是579欧元。这样一来，我就被退了877-579=298欧元的税。
</p><p>
报税的时候比较大笔的金额需要出示相关证明，比如我的学费，就上交了Kontoauszug的复印件。所以平时如果买什么东西，票据、账单还是留下来的好。
</p><p>
希望本文对你有所帮助。以下内容与退税无关。
</p><p>
<h4>
琐事十三
</h4><p>
好像是大学一年级快结束的时候，我认识了十三。十三叫做十三，并不是因为他在家里的排行十三，也不是因为他是徐霞客的第十三代玄孙，更不是因为他是启示录第十三章记叙的敌基督。得此绰号，只因他在学校BBS上的ID叫做“13thpassion”。为了在这一段里凑出十三个“十三”，我一度试图把这个ID翻译成中文，但是怎么翻都很傻逼，还是算了。十三现在用什么ID我不知道，或许他已经过了需要费心在网上给自己起个名字的阶段。对了，十三在WoW上有个盗贼，我的意思是，潜行者，名号叫做“米兰香如故”，据称来自某位酷爱米兰的球迷MM——作为球盲，究竟是AC米兰还是国际米兰我不知道——所写的文章标题。虽然我一直觉得这个名字有点gay，但十三都不在乎，我怕什么。
</p><p>
严格说来，十三一开始是我的网友，尽管他的宿舍和我的其实是在同一层楼，但是我们是先知道对方的ID，之后才将彼此对上号。当然，按此标准，我大学的网友未免太多，不过身处这个在网上结识陌生人渐渐成为标准手段的时代，这倒并不是什么怪事，区分网友和非网友这一行为，也终将不再具有什么意义。在网上认识一个人然后在现实中见到他，跟在现实中认识一个人然后在网上见到他，都具有某种落差。比如大二时我在广播台的搭档之一，是个整天微笑着柔声细语的美眉，可是后来我在网上读到她的blog，居然都是读完让一塌糊涂难过的伤感文章。十三则正好反过来——我最初对于13thpassion这个ID的印象，来自于BBS文学版上一堆读起来极富奇想、细致入微、词句流畅的文字，我自然就把这个人想象成戴一副眼镜，内向，斯文带点猥琐，若非弱不禁风就是个胖子。
</p><p>
十三毫不留情地证明了我错得有多离谱。我第一次见到他时候他正在打篮球，想象一下把流川枫涂黑一点，换个下巴方正的脸型，大概就是那样子。这个一米八的山东青年身材偏瘦，黝黑而健康，有一身肌肉，浓眉细眼和直挺的鼻梁，我虽然不知道这幅样子在女生看来有多帅，但从之后十三风流倜傥的经历看来，应该不赖。十三看到我，将球一抛，嬉笑着说，嘿嘿，lonely fox。他念fox这个词的时候总是把元音拖长半拍，以便与他操的一口山寨塑料长沙话结合在一起。十三是山东人，与我一样属于北方人到长沙上大学，但是相较于我对长沙话乃至一切方言的拒斥，十三似乎从一开始就不遗余力地将自己的口音本地化，于是大四的时候他同时通过了英语和长沙话六级，我的意思是，他的语言天赋和运动天赋一样毋庸置疑，而且这个语言天赋是广义的——不仅仅是掌握陌生语言的能力，也包括写作的能力，沟通的能力，说服他人的能力。
</p><p>
所以后来十三人脉广泛，先是做了文学版的斑竹，然后在学校网站谋了一个我现在想不起来头衔的差事，就变得非常自然。对于大学是人生试炼场这件事，十三属于醒悟得比较早的那一拨人。而我醒悟到他是醒悟得比较早的那一拨人的时候，已经有点晚，不过还不算太晚。有一天我下课遇到十三，与他并肩走在通向学校后街的大斜坡上，还没讲几句，他的手机就响了，他接完电话之后又打一个，打完再接一个，接完又打一个。我仰慕地看着他讲话时一秒钟几百万上下的举止，那做派便仿佛他并不是走在一条路面斑驳，满地落叶，两侧挤满陈旧的学生宿舍，飘荡着油炸臭豆腐味的校园林荫道上，而是走在北京建国门，上海徐家汇，或者纽约大墙街上。等我弄明白他打这几通电话，乃——只不过——是想要给自己新搞的网站找个美工时，便自告奋勇说，我来试试吧。那时我还住在广播台的阁楼上。十三来找我，坐在电脑前告诉我他想要个怎样的网站，我用PS画给他看。最终定下来的时候已经是后半夜了，我们两个倦极而眠。第二天我把草稿转成了HTML，然后十三就把那些充斥着table标签的文件交给了学校网站，让它变成了我人生中第一个可以从WWW上访问到的东西。我也借此绕过面试这一关，开始在网站以勤工俭学的名义赚零花钱。
</p><p>
大概从此开始我与十三从陌生变得熟悉，一起吃喝玩乐，偶尔还居然做点正事。可惜现在只是记得做过正事，却不能记起究竟是哪些正事。在回忆的糨糊里，只有那些和十三吃喝玩乐的片段——十三的烟是软白沙，十三的酒是清江湖；十三在足球场上狂奔，输了球，十三哭，赢了球，十三笑，十三被人绊倒，破口大骂“我操”；十三迷恋以及迷恋十三的御姐和萝莉，还有总被十三挂在嘴边的博尔赫斯和Black Box Recorder。那时我还是纯真少年——当然也要看跟谁比——十三就像许多其他传奇人物一样，强袭了我的世界观，将我连拖带扯地转变成为不良青年。这种影响是如此地微妙却深远，以至于现在虽然我的生活与十三天各一方，再无交集，我仍旧能不时在许多奇妙的场合想到十三。就比如去年我在法兰克福的街头第一次看到《我是传奇》的海报，蓦然惊觉那简直就是十三的人生投射：一个孤独的男人，养一条狗，即便独自一人，也能坚强而自娱自乐地活着，是猎手，也有智慧，肌肉与大脑同样发达。唯一不能验证的，是如果需要他牺牲自己来拯救全人类，十三是否愿意——我希望这永远不必被验证，失去全人类也就罢了，我不想让十三冒险。
</p><p>
为了解释十三何以人见人爱，或者更深层次一些，这位曲阜<del>十大杰出</del>青年何以具有如此之决定其传奇命运的性格，我大胆假设，小心求证，最终从白羊座的神话传说中找到了答案。白羊座，热血，活泼，果敢，奉献，那是因为——
</p><p>
金山羊克律索马罗斯是神使赫耳墨斯送给云之女神涅斐勒的<strong>礼物</strong>。
</p><p>
——每个人都喜欢礼物。
</p><p>
涅斐勒爱上凡人阿塔玛斯，生了一对姐弟赫勒和佛里克索斯。这两个孩子受到后母伊诺的迫害，她怂恿阿塔玛斯杀死两个孩子向宙斯献祭。但涅斐勒及时用乌云把他们隐藏起来，并让克律索马罗斯去<strong>营救</strong>他们逃走。
</p><p>
——勇敢的拯救者。
</p><p>
当克律索马罗斯飞到欧亚之间的海峡时，赫勒从羊背上落入海中淹死。
</p><p>
——虽然并不总是靠谱。
</p><p>
克律索马罗斯带着佛里克索斯继续飞行，终于抵达科尔喀斯。佛里克索斯在这里杀死了克律索马罗斯作为给宙斯的<strong>祭品</strong>。
</p><p>
——但终归是个奉献自己，伟大的利他主义者。
</p><p>
佛里克索斯与埃亚国王埃厄忒斯的女儿结婚，并将克律索马罗斯长着金毛的羊皮挂在埃亚的圣林里，由科尔喀斯凶龙看守。后来伊俄尔科斯王子伊阿宋受命前往科尔喀斯取回克律索马罗斯的毛，率领众英雄出海，这就是希腊神话中最著名的篇章之一：阿耳戈船英雄与<strong>金羊毛</strong>。
</p><p>
——挂点了还要被拿来当史诗道具。
</p><p>
我的好友大多是摩羯、狮子和处女座，作为唯一一只白羊男，十三在我眼里多少有点神秘色彩，尤其是当他做一些我想不到的事情，或者说一些我说不出口的话时。毕业那天，十三和阳教主来送我。人生聚散，我一直不挂在心上，本想薄情地挥一挥手作别，谁料十三忽然一声悲啸：“丫这一走，就可好些年见不到啦！”，就跟肌肉男阳教主相拥哭了起来。这次第看得我好不尴尬，与两人埋头干嚎了一阵，还是没有悲从中来的念头，仍旧觉得太夸张了。老子不是去赴死，现在资讯技术又这么发达，网下不见网上见，十年后再相会，清江湖，软白沙，呼儿同去老四川，哭啥。
</p><p>
果不其然，回到天津之后还没出一周，我收到了一条短信，发信者是十三。果然是兄弟情深，分别还没一周就发来短信问候啊，我一边感慨，一边查看短信正文：
</p><p>
“用c语言写个求fibonacci的函数？”
</p><p>
虽然十三跟我说话素来直奔主题，如这般连称呼和寒暄都省去的极简主义短信倒还是头一次见。我意识到事情有异，赶忙发了答案回去。
</p><p>
然后十三就真的音讯全无。那是燥热无比的永恒的零六年夏天。
</p><p>
后来，零九年，十三尘封的blog上忽然出现了一个大长篇，其中有这样一句话：“话说当时笔试的时候，自主编程的题目还是我短信问fox要的答案，而我被后来的罗师傅挑中的理由正是这道题的递归编程用的很好，汗一个，递归算法是07年初我才弄明白的东西。So，命运这个东西，煞是奇怪。”
</p><p>
So，命运这个东西，的确煞是奇怪。如果短信不是只能发70个字符，我也许会发一个迭代的算法给他，毕竟那是C语言。
</p><p>
我不知道十三是否安好，想必应该是的，因为中南大学200米记录的保持者，球队灵魂，美女杀手，天真如婴儿，事故如皮条客的十三就像一只小强，黝黑健康，坚韧能抗，动作敏捷，头脑清晰，平时伏而不出，而一旦出现就会让人感到惊奇。
</p><p>
想了想还是将许多个人隐私从本文中删去了，虽然许多围绕着那条名叫达达、死于横祸的小狗之传奇故事总是被我在许多莫名其妙的时候回想起来。谨以此文纪念那只想不起牌子的超薄手机，广播台的漏水地板，一坨未能成形的细胞球，东塘的金牛角王，人妖圣骑士，以及那个给了我手机号，却把我当成十三的花痴小女孩。
</p>
<h4>三个八零后</h4>
<p>
在舒克同学的google reader推荐上看到了一则新闻，<a href="http://chinalawinfo.com/fzdt/xwnr.asp?id=24863">《80后北京女孩借经济适用房诈骗1240余万被判无期》</a>。舒克同学关心的问题是“某某虚构事实”这样的句子是否在语义上成立，即，事实能否被虚构？
</p><p>
我的切身体验是，剥离语境解读文字多少会产生问题。严格的形式逻辑与自然语言之间的冲突，大概就是这句话读上两遍就会产生异样感觉的原因。“事实”是一个很有趣的词汇，真实发生过的事情与我们的主观感受之间的差异决定着“事实”的具体涵义，而我们却没有除了我们的主观感受之外的手段来检测这种差异。按我的理解，被骗的人们在那个时候相信被告在出售经济适用房这件事是事实，后来人们发现它其实不是。“一个事实不再是事实”这一（meta-）事实被更多的人观测到，于是一件案子由此产生，“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虚构了事实”这样的句子被写了出来。仔细思考这件事，我觉得，为支撑这些事实以及关于这些事实的元事实能够获得事实所应该具有的特质，人们无疑需要一些物理上的证据，而这些证据，in turn，又必须是一些事实。换言之，事实架构在事实之上，而最底层的事实依赖于两件事：人对它的感知，以及多少人有相同的感知。做一个荒诞的假设，如果被告有能力左右别人的感知，那么事实就会随之改变。这个假设的“荒诞”之所以是事实，也是因为我们感知到在这个案例之中没有人能左右我们的感知，因为我们<strong>坚信</strong>，必然有一些人，对于此案的物证，有着“我们虽然不能直接感知，但我们若能够，则将与他们的感知一致”的感知。不过，这种信任是否总是可靠呢？我觉得不是的。
</p><p>
我已经不知道我在写什么，好在我本来也不是要写这个，我想写的东西是关于那条新闻最开始的定语——80后。作为人类二分法的专家，我必须羞愧地承认，人类二分法并不是世界上最简单粗暴的人类分类法，可能连之一都不是。毕竟，对于大多数——如果不是全部——的人类二分法而言，从其中一种变成另一种，即便不是易如反掌，也都不会太困难，尽管有时候这种改变也许只能是单向的，但是至少可能性存在。但是如果你生在79年12月31日23点59分59秒和90年1月1日0点0分0秒之间（我是话痨，我承认），你就无可避免地成了八零后，没有商量的余地，也没有改变的可能——哪怕你想挂掉再重投胎一次，媒体也会写《八零后天津青年投湖自尽，疑似心理失调》，就像这条“虚构事实”的新闻一样。恕我驽钝，我没看懂对这个案子的报道为什么要起一个这样的标题，三个作案人都生于80年代，究竟和这个案子有什么重要的联系？如果翻案人现年52岁，标题会写成50后北京大妈云云么？我怀疑。
</p><p>
八零后成为一个定语也不是一天两天的事，现在说这个其实已经很无聊了，尤其是当我自己也是八零后的情况下。我记得大二的时候看到某本小说，应该是《星丛》，里面的一条海豚说一句话，大意是，海豚只看到个体，不会把个体的特征推广到一个群体。一个人做出某种行为，不会影响它看待另外一个人。另外一个人类的个体对它来说，是另外的一个人类的个体。我当时相当惊讶，因为似乎通过观察一系列独立的个体，然后泛化出其同类的群体都具有某些共同的特征是我们人类思考的方式，而如何意识到这种思考的方式的存在，并且能想象出不以这种方式思考是怎么一个样子，貌似不是那么容易。得出“这种想象力并不是那么容易”这个结论，实际上也是这种泛化的思维的结果，即接触到的很多人类个体未能做出这种想象这一观察的泛化。
</p><p>
于是读了那本书之后我开始试着不去泛化。不过这还是挺难的，尤其是大家都在泛化的情况之下。我记得在我产生“我不要去泛化”这种主观念头之后，听到过三个句子让我印象很深，它们都以“你们”开头，后面接一个被泛化的名词。第一次是“你们男人都【哔——】”，说话者是一个女人，场景不便透露。第二次是“你们中国人为什么都【哔——】”，说话者是一个外国人，场景是北京五道口，我试图帮助他买一张电话卡，他觉得我试图和那卖卡的联合起来蒙他。第三次是“你们八零后都听什么？”，说话者是一个79年生人，场景是一个81年生的女生和我在他的住处，闲聊。必须承认这三句话都刺痛了我，我本来也不是刀枪不入的人。我不介意被贴上标签，不过在大家都不熟的情况下，通过类比来给我贴标签，或者拎着我的标签去想象一群人，让我觉得不太舒服。我承认自己显然也在很多情况下给别人贴标签，而且这些标签显然都不仅限于其字面意义——不论如何，我不是一只海豚。
</p><p>
念及本文的初衷，我似乎是想说，前一代人类评论后一代人类时说不得几句好话，想必是几千年来都一样的事情。就在你读这句话的时候，世界上又产生了千百万个受精卵，20年后，他们也是要被先辈贴标签的。甚至不用去想他们，现在就已经有八零后评论九零后和零零后了。
</p><p>
唉，这到底是在胡扯什么。
</p><p>
<h4>致谢</h4>

<p>谢谢留了很多言的Tony同学，总是第一个留言的.问号鱼同学，总是夸我大长篇写得好的okanyway同学，以及其他特此不点名表扬的其他各位同学。</p>]]></content:encoded><comments>http://blog.metaphox.name/post/misc-13#comments</comments></item><item><title>联邦公路500号</title><link>http://blog.metaphox.name/post/Bundesstrasse-500</link><author>Metaphox</author><pubDate>Sun, 16 Aug 2009 02:23:15 GMT</pubDate><content:encoded><![CDATA[<p>从地图上看，联邦大道500号并不是一条连续的公路，由北向南，它蜿蜒地试图纵向穿越黑森林，却被丘陵与谷地分割成三段。北段始于莱茵河上的一座水电站，以此向西，同一条公路延伸进入法国境内，是法国人的D4省道。而在德国境内，由莱茵河东岸开始，500号公路先向西穿过以跑马场闻名的小镇依菲茨海姆（Iffezheim），再与高速公路5号和联邦公路3号交叉，然后进入巴登巴登市。如同所有快速路一样，500号试图绕开市区，但是因为巴登巴登处于山谷之中，500号无路可绕，只好就地下潜，变为一条三公里长的弓形隧道。之后它掉头向南，一路跌跌撞撞地蹒跚着穿过遍布树木的山丘，终于在离弗罗伊登施塔特（Freudenstadt，“欢乐之城”）不远处与联邦公路28号交汇在一起。</p>

<p>我的驾校教练是个胖老头，名叫弗兰克，讲课的时候很和蔼，在车上却很凶。我能理解为什么驾校的老师普遍脾气不好：自己是个开车的高手，却不得不八小时坐在副驾驶座上，不断发出指令，同时要看路，看后视镜，看学员的动作，纠正低级错误，尤其是在这些错误可能致命的情况下，必须时刻准备好在千钧一发的时候抓住学员的手或者踩刹车。不能正常吃饭，总是很晚回家，可能还要很早起床。我的教练和我一样，都是不能早起的人，有一个周六我要去附近的城市旅行，不得已约了早上九点钟的车，结果弗兰克九点十五才来，见面握手先打个哈欠，眯眼说“这可不是我的时间”，然后接下来的一小时里，除了他叫我左转右转，我嗯嗯啊啊之外，我们两个都没说一个字。除去这一次，平时的弗兰克大约可以被归入话痨一类，他经常让我想起零八年在北京，载这我和Butter同学的那个话痨出租车司机。当时那司机听说我是学通信的，问我可知道“文夕大火”的“文夕”是什么意思，基本意图是考倒我然后卖弄一下，可惜未能得逞。弗兰克也很喜欢提问题，大部分都是交规的应用题——“现在谁有先行权？”，“这里限速多少？”，“此时应该先看哪里？”。想来根据他的经验，疑问句要比陈述句更能让学员加深印象，但是我从五月开始学车，一直学到七月底，许多简单的问题已经回答了无数次，到后来就颇不耐烦，动辄连个单词都懒得说，用手一指了事。弗兰克倒不以为忤，我若连指都不指，他就自问自答一番，答完之后再补一个问题——“你知道答案，对吧？”</p>

<p>联邦公路500号在巴登巴登有个双车道的环形转盘，唤作Europaplatz。北出口通向另一个小一些的转盘，东出口是一座通向市中心的高架桥，南出口是现在只有一片野草凄凄的前法军驻地，西出口是与3号联邦公路的四叶草形立交桥。环形转盘据说有助于减少交通事故，因为它看起来危险，驾驶者不由得加倍小心，反而比简单的十字路口更不容易出事。东侧的高架桥限速60km/h，下桥时限速30km/h，然后减速换到二档，在红色倒三角的让先牌前面仔细看环形道上的左侧来车，没车的话就上转盘，第二个出口打右转向灯出转盘，油门踩到底加速换到四档，再次回到限速60的路上，前面就是那座四叶草型立交桥。这座桥的tricky之处在于，它的八个并线路口之中的六个为并线的车专门准备了一条车道，但是由北向东从3号公路转500号公路，以及由东向北从500号公路转3号公路的两个路口，一个树着STOP牌子，另一个则是倒三角让先牌。STOP牌子很简单，缝STOP必须STOP，四个轮子停止转动至少两秒。可是那个倒三角牌子就比较让人郁闷了，我总是记不住它究竟是哪一个。</p>

<p>于是第一次路考我就在那座桥上挂了。确切来说那只是令我考试挂掉的错误之一，但却是最致命的错误——我以三十公里每小时的速度冲过了没有专门车道的让先路口。如果考试是在周六，我大概就会撞上某个倒霉鬼——当然，弗兰克在我冲上三号公路之前就明白我的想法，所以他面色发青地向左看，同时把脚放在了刹车踏板上，所以理论上来说，如果当时真的可能发生冲撞，他会直接override我的刹车踏板，挽救他和考官这两条无辜的，以及我这条死有余辜的生命。德国的驾校车辆方向盘只有一个，但是有两套后视镜和踏板，平时开车在车顶上放一个写了“驾校”的牌子，考试时拿掉。考官坐在教练的后面，取代教练发令，如果教练干预考生的动作，就意味着考生犯了严重的错误，考试自动结束。冲过了那个路口，考官并没有说什么，所以我心存侥幸，甚至觉得刚才那个错误也没挺严重——当我意识到那个路口其实是没有车道的时候，还是狠狠减了速的。</p>

<p>所以当弗兰克在某个转弯之后用手压在我的手上说“我受够啦”的时候，你可以想象我有多惊讶。考官让我靠边停下，然后心平气和地对我说：“吴先生，很遗憾您的考试已经就此结束。您开得太靠右了，我想您的教练已经快吓死了。”我转向弗兰克，他摘下墨镜对我咧嘴一笑：“你知道刚才我们的右后视镜跟路边那些车的左后视镜有多近么？一枚邮票的距离！而且还是竖着的邮票！”</p>

<p>“竖着的邮票”这句话，在接下来的两天里一直在我耳畔回荡。那张考官给我的错误清单，我时常都会拿出来看，像看一张病危通知书，看完就觉得如丧考妣。据说男人最不愿听到女人说他两样事情不行：那件事和这件事。那件事到目前为止我还没听到过怨言，但这件事考官已经证明了我不行。好在考官是个男人，所以我还不是很沮丧。</p>

<p>不过两周之后，我又一次看到了账单，沮丧立刻征服了我。迄今为止我收到了三张账单，第一张三百三，是所有理论课的花费。第二张六百五十五，是我练车第一个月的费用。第三张八百五十五，是我到第一次考试之前练车以及官方收取的考试费用。如果我第一次考试通过，那么这张驾照的总费用就仅仅是大约两千欧元罢了，非常符合我之前的预期。可是现在因为考试没过，我不得不再掏四百六十五欧元——法律规定，在重复考试之前必须至少加开四个小时，而弗兰克觉得我应该再开八个比较好。“前四个，我仍旧教你，后四个，我就不说话了，你自己开。”我的教练这样对我说。而这样一来，我这张驾照的成本就不得不再加百分之二十五。而我还要再忍受他凶八个小时。</p>

<p>确切地说我的教练是只对男生凶，对女生则永远慈祥无比。跟我一起学车的一个美眉叫卡塔琳娜，金发碧眼，前凸后翘，非常漂亮，有时候我去接她，有时候她来接我。我们两个一起在车上的时候，以及我臆测，弗兰克和她在车上的时候，我的教练永远是一个风趣活泼、宽容耐心、非常有风度的老头。但是当我自己或者我和另外一个倒霉的男生麦克坐在车上的时候，弗兰克就会变回粗口连连，喜怒无常的战斗姿态。此人有病，这是我学了两周车之后就得出的结论。不仅仅是精神上的，他还有别的毛病，虽然他从未提起，但是每隔一段时间就要测心率和血压，然后愁眉苦脸地不说话。我一开始想fire了他，换驾校的另一个老师——驾校一共就三个人，一个老太太管事，两个老头教车——但是后来又于心不忍，觉得这个老头挺需要爱的，被学生fire，就算是神经粗大的德国人，也并不是令人感到舒服的事情。况且另一个教练是不是更加疯狂，还是一件不能确定的事情。</p>

<p>第二次考试我过了，虽然我觉得自己过不了。3号公路有个十字路口，从西北转东北有两条转弯车道，我在左边的一条，转过弯道之后我想要直接切入右边的那条车道，因为前面车道变窄，两条车道会合为一条，我想在这里应该可以换到右侧吧？结果刚开到路中间，后座的新考官看出了我的意图，大大吸了一口气——“嘶！”</p>

<p>为什么是“嘶”，而不是“哎”“喂”“哈喽”？很简单，那些都是要呼气的声音，而考官此时吸气是为了说一个很长的句子——“吴先生，您是想回家告诉别人，您考试又没过还是怎么？”</p>

<p>考官在“嘶”的时候我意识到情况不对，就及时停住了方向盘，留在了左侧车道上。听到这句话，我登时感到完了。“呃，不是。”我听见自己说。</p>

<p>接下来我如同行尸走肉一般开完了全程。至少这次没被半途赶下车，我想。谁知考官居然说，吴先生，您通过考试了。请持此证明去交通管理局领取您的驾照。</p>

<p>当时我并不喜悦，因为考官的语气非常冰冷。我跟他握了手，道了谢。“现在请您下车”，考官说。我拿着护照和那张签了名的TÜV考试通过证明下了车，在旁边等待下一个考试的克莱尔上来问我怎样，我挤出一个笑容说我过了，然后拥抱了她，并祝她好运。</p>

<p>可惜克莱尔并未有好运。四十分钟之后弗兰克开着车回来了，副驾驶座上坐着考官。弗兰克告诉我，克莱尔连续在三个无标识的十字路口没有减速停下来注意右侧来车的优先权，当场挂掉。弗兰克说，考官希望你以后能冷静地开车，他相信你今天是太紧张了。他祝贺了我，送了我一个丑兮兮的，印了驾校logo的地图袋，然后送我回了家。</p>

<p>第二天，八月四日，距离我第一次开车过了三个半月。我去拿了驾照。</p>

<p>一张塑料卡。</p>

<p>走出交通管理局的大门时我想，要去租个车，沿着联邦公路500号开到瑞士去。路上想必风景优美，不像那刻意绕开黑森林的5号高速。</p>

<p>嗯还有，从此买烟不用带EC卡了。</p>

<p><a href="http://www.flickr.com/photos/lonelyfox/3824036885/" title="FS von Metaphox bei Flickr"><img src="http://farm3.static.flickr.com/2632/3824036885_e20fd16290.jpg" alt="FS" /></a></p>

<hr />

<p>关于（在德国）学车的几点经验，分享如下：</p>

<ol>
    <li>不要高估自己，也不要低估自己。学车无非是积累经验罢了，秋名山车神也是通过艰苦地送豆腐而练习出来的。</li>
    <li>各驾校有差价，贵的可能是因为车好，问题是车好又不是将来送给你开，所以便宜一点的也没什么。</li>
    <li>平时每隔几秒就看看后视镜。</li>
    <li>Schulterblick，是指在换车道或者转弯时要将头部扭到转弯方向的肩膀上，向车的斜后方看。这个动作的理由是，那个地方是车的内外后视镜皆不能覆盖的死角。我读到过对这个动作的质疑，我自己也很怀疑这个动作是不是真的必须每次换车道和转弯的时候都有做的必要，但是如果你不做的话就过不了考试，所以还是尽早养成习惯的好。转方向盘之前一定要知道自己的后面的侧面有什么，牢牢记住这一点。</li>
    <li>好司机永远知道车的后面在发生什么。这是弗兰克的原话。</li>
    <li>一开始学容易熄火是因为还不熟悉马达的脾气。当你开上十几小时，能听出和感觉出马达的状态的时候，你的左脚就会自然地对马达的状态产生反应。</li>
    <li>倒车是有诀窍的，掌握熟练之后可以倒得很快。</li>
    <li>被人按喇叭不要紧张，对着驾校的车按喇叭等于嘲笑婴儿不会跑步，换言之，他是白痴。</li>
    <li>理论可要好好听。</li>
    <li>多准备点钱……</li>
</ol>

<hr />

<p>此前我在blog中说德国高速公路全长世界第二，是错误的。第二是天朝。</p>]]></content:encoded><comments>http://blog.metaphox.name/post/Bundesstrasse-500#comments</comments></item></channel></rss>